摘要:內容提要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我國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突破口,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負面清單奉行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充分體現了私法自治精神
內容提要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我國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突破口,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負面清單奉行“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充分體現了私法自治精神。作為一種市場準入管理模式,負面清單既是私法自治精神的具體落實,又是私法自治精神的重要保障。另外,負面清單模式有利于減少市場主體所面臨的新業態準入風險、降低市場主體的創新風險、化解市場主體在法律空白領域的風險及減少法律行為效力的不確定性。
關鍵詞市場準入私法自治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NegativeList),是指僅列舉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對于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事項,都屬于法律允許的事項。負面清單作為一種國際通行的外商投資管理辦法,其特征在于以否定性列表的形式標明外資禁入的領域。自從上海自貿區率先在外商投資的準入領域實行負面清單制度以來,已經形成一種“非禁即入”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并在全國逐步推行。①《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據此,我國在市場主體的準入方面將以負面清單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并將此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此種模式的采用,對于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擴大市場主體的準入自由、減少政府管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既是私法自治理念的充分體現,又是傳統的私法自治的落實和保障,本文擬從私法自治的角度,對該模式作初步探討。

一、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私法自治的集中體現
負面清單所采“非禁即入”模式,源于“法無禁止即自由(Allispermissibleunlessprohibited)”的法治理念。據學者考證,該理念最早出現在古希臘的政治準則中。②其在經濟交往中的采用則始于“二戰”后美國與相關國家訂立的《友好通商航海條約》(FCNT)。③目前公認的運用負面清單的代表性法律文件是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④。從私法層面來看,負面清單是私法自治的集中體現。私法自治,又稱意思自治,是指私法主體依法享有在法定范圍內的廣泛的行為自由,其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產生、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換言之,民事主體依據法律規定的范圍自主從事民事行為,無須國家的介入。社會歷史經驗,特別是中國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一個經驗法則,即“保證個人自主決定實現的制度是符合人性的制度,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制度”⑤。這也如德國學者海因·科茨等指出的:“私法最重要的特點莫過于個人自治或其自我發展的權利。契約自由為一般行為自由的組成部分......是一種靈活的工具,它不斷進行自我調節,以適應新的目標。它也是自由經濟不可或缺的一個特征。它使私人企業成為可能,并鼓勵人們負責任地建立經濟關系。因此,契約自由在整個私法領域具有重要的核心地位。”⑥負面清單管理是私法自治理念的回歸,也是私法自治理念的彰顯。
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私法自治的具體落實
由正面清單向負面清單的轉化,本質上是社會管理模式的轉變,其不僅保障了市場主體的市場準入自由,而且還擴大了市場主體的行為自由,從而真正落實了私法自治的基本要求。私法自治,是指“任何一個人都享有的、以自己的意思自行形成自己私人法律關系的自由,就是說,這里應當實行自決,而不是他決”瑐瑠。私法自治允許市場主體廣泛進入市場,在私法領域,“法無明文禁止即為自由”,也就是說,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國家就不得對市場主體的行為自由進行干預。私法自治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甚至是處于核心地位的原則,已成為學界的共識。瑐瑡私法自治是因為考慮私法主體能夠最大效率地增進個人利益及社會利益。作為私法的民法,也應服從這個社會工程的推進要求。瑐瑢私法自治是民法的精髓,但問題在于,如果不借助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將其具體落實,其可能只是停留在一種理念層面,而缺乏現實的操作意義。市場主體所面對的往往是種類繁多、內容復雜的審批、許可、限制等公法上的要求。在市場領域,依然是動輒得咎,缺乏必要的行為自由,也讓市場主體無法形成有效、穩定的預期。
三、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私法自治的重要保障
私法自治原則的宗旨在于保障私法主體的行為自由,其作為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也對公權力的配置和行使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前所述,私法自治是一項原則,其更多地體現為一種理念,若缺乏具體制度的支撐,私法自治原則將難以真正發揮作用。負面清單不僅表達了對“法無禁止”的空白地帶的態度,而且對公法設定的準入限制等也作出了規范和限制。按照負面清單的本來含義,只有法律才能規定市場主體不得進入的領域,這從反面對設置市場準入門檻進行了規范和限制,從而極大地保障了私法自治的實現。從目前來看,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雖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整個轉型過程中,舊有的觀念和制度仍然存在,政府對市場的過度干預也仍然存在。由于大量的行政規章設置了過多的限制,束縛了人們的行為自由,影響了市場的主導性和基礎性作用的發揮,最終可能影響經濟體制的成功轉型。
四、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有助于降低市場風險
在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激活市場主體的活力,是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關鍵所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通過簡政放權、擴大市場主體自由的方式,可從制度上保障私法自治。“自由以及私法自治是私法的出發點。”瑑瑨但是,市場主體在自治過程中也面臨經營失敗的風險,尤其是進入到新生態、新業態,實行自主創新,常常伴隨著一系列不可預測的市場風險。而私法自治原則本身又難以為克服這些風險提供有效的解決辦法,而負面清單模式的采用有助于克服這些風險。
結語
“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瑒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轉變經濟和社會治理模式的積極探索,也是新時期治國理政方法的重大轉變。該模式肯定了學界長期堅持的民法典制定觀念,即整個民法制度,尤其是交易領域中的法律規則,應當奉行“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拓寬私人自治的空間,使個人充分發揮自主決策和自主判斷的能力,從而提高市場活動的效率和經濟活力。自由必須依賴于法律的保障,且必須在法定范圍內才具有真正的自由。馬克思說: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經瑒瑣,民法是自治法,頒行一部因應時代需求的民法典,將有助于貫徹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所體現出來的法治精神,準確界定私法自治的原則、理念和具體制度,正確界分私法與公法的范圍,保障私法主體的意思自治與行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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