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于在刑法管理應用中來說法學的管理條例以及對于法學運用要點事項,也都是當前法學人員研究或是對于其他人員的認識了解來說都是很好的方面。
對于在刑法管理應用中來說法學的管理條例以及對于法學運用要點事項,也都是當前法學人員研究或是對于其他人員的認識了解來說都是很好的方面。

摘要:現階段,民間融資類型呈現多元特點,如直接、間接、民事等類型。不同的融資方式對于金融市場產生的影響也存在一定差別。如果在制定性法規過程中,過于強調統一,刑法規制將難以發揮針對性作用。因此在實踐中,應堅持層次性原則,制定分類管理模式。在工作中,重點打擊那些擾亂金融秩序的民間融資行為,對非欺詐融資活動進行非犯罪化處理。另外,合理選擇刑法規制路徑。
關鍵詞:民間融資,刑法制度,刑法管理,刑法類論文
1 民間融資概念及其與刑法規制關系
站在不同的角度,各主體對民間融資概念的理解也存在一定差別。如世界銀行認為其是指那些不被中央銀行監管、向非法人部門提供資金的一項金融活動,典當、商人等。而中國人民銀行認為未獲得國家批準金融機構外,進行資金來往的金融活動,如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等。綜合各類概念來看,所謂民間融資,是一種實現民間資本流通、本息支付的私人交易行為[1]。但是如果交易對象、手段發生了變化,將會使得民間融資行為具有非法、違法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市場穩定性。
推薦期刊:《法學研究》刊載有關中國法治建設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論文。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辦刊方針,堅持學術性、理論性的辦刊宗旨,堅持高水平的用稿標準,以展現我國法學理論最新和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由于缺少制度規范,民間融資中存在一些非法行為,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導致融資額度逐年增加,且涉及人員較多,范圍更廣。如果非法融資出現問題,這些參與者將無法收回投入的資金。對于參與者來說是經濟損失,嚴重情況下,還會威脅到社會和諧、穩定性[2]。通常情況下,民間融資利率遠高于銀行存款利率,特別是非法集資。即便面臨巨大的風險,但是投資者為了獲取更高的報酬,依然將資金投入到非法集資活動中,直接影響了銀行等機構存款來源,不利于我國金融市場良好秩序的維護,且阻礙了銀行機構平穩發展。本質上來說,非法融資是一種犯罪行為,且會引發犯罪行為,由于該項活動具有隱蔽性、低下性特點,極有可能將貪污受賄贓款進行洗錢,威脅到國家利益。此外,非法放貸過程中,由于一些借貸者無法按期還錢,放貸人會采取拘禁等形式限制借貸者人身自由。
2 民間融資刑法規制措施
2.1 兼顧金融安全與效率
不可否認,民間融資在國家正規金融機構外,但是作為社會金融體系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可靠性與整個金融行業存在非常密切的聯系。當前,民間融資機構缺少相應的規范,尚未形成完善的信用體系。加之一些資金被投入到非法房貸活動中,直接影響正規金融機構資金安全。針對當前民間融資存在的一些問題來看,主要是受到立法者缺乏對該項活動的了解,且立法準備時間較短,無法發揮自身功效規范民間融資行為。此外,我國現行民間融資刑法僅集中金融安全方面,忽略了金融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本良性流通[3]。基于此,筆者認為要想構建完善的刑法規制,應兼顧金融安全與效率兩個方面,加大對非法融資活動的打擊和懲治力度,尤其是集資詐騙、高利貸等行為,減少對民間融資產生的不良影響,構建良好的融資環境。同時,還應加大對民間融資的研究力度,明確金融效率效率的重要性,將安全性與效率性整合到一起,為正規民間融資提供支持,最大限度上提高資金利用率。
2.2 構建層次刑法規制
由于當前非法集資行為都采用了直接融資方式,吸引社會公眾的資金,但現行刑法仍然將目光集中在間接融資上,使得性法規制效率大打折扣。所以,在刑法中,應采取直接融資罪名規范民間融資行為,提高刑法適用性及法律效果,從而探索一條適合我國民間融資發展的刑法規制道路。
2.3 堅持嚴而不厲原則
我國現行刑法對集資詐騙罪犯仍然以死刑進行處罰,但是依舊存在一些漏洞,證明我國現行民間融資刑法規制存在厲而不嚴情況。而這種方式并不能夠促使刑法發揮積極作用。因此立法機構應從基本國情出發,構建一套“嚴而不厲”刑法規制體系。詳細來說,應廢除集資詐騙死刑[4]。從本質上來看,集資詐騙僅是經濟犯罪,更多的是侵犯了他人的經濟利益、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但并未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新時期下,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法制民主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流趨勢,人的生命價值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刑法也應順勢發展,逐漸減少經濟犯罪中的死刑規定。不僅如此,對于定性量刑標準也應充分考慮,不能夠僅將數額作為依據,還需要充分考慮非法行為產生的不良影響,合理對非法融資行為進行懲罰。
3 結論
根據上文所述,民間融資作為金融市場發展的一部分,在促進民間資本流通,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等方面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事物兩面性決定了民間融資存在消極的一面。其中非法集資活動侵害了公眾財產,且影響了社會穩定。因此國家應建立并完善民間融資刑法規制,立足于當前民間融資發展實際情況,革新傳統理念,加大對金融效率的關注力度,并采取針對性、層次性方式重構刑法規制模式,不斷提高刑法規制在民間融資中的適用性,從而促進我國民間融資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的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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