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研究自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便是歷史學、考古學以及諸多相關學科的重大課題。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在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的推動之下,圍繞這一研究涌
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研究自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便是歷史學、考古學以及諸多相關學科的重大課題。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在“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的推動之下,圍繞這一研究涌現出諸多新材料、新成果、新共識。本文是一篇社科論文范文,主要論述了中華早期文明形成的農史考察。
摘要:對中國農業發生、發展和中華早期文明演進的路徑進行對比分析,可以發現兩者之間存在某種一致性與相似性,為系統探索農業與文明之間的相互關系提供了可能性。新石器時代農業發生以來,古代中國南北方各自形成了稻作農業和旱作農業兩種帶有地域性色彩的農業類型,在兩種農業類型之間產生的“稻旱關系”深刻影響了早期文明進程。具體而言:長江流域的稻作農業和黃河流域的旱作農業自其產生之日起便呈現出相互交流跡象,并以新石器時代晚期在秦嶺-淮河一線形成了一片稻旱混作農業區為標志而達到高峰;然而,史前洪水事件與先民平治水土的活動使彼此交流互補的稻旱關系走向分異獨立,與平治水土相伴而生的華夏族對苗蠻族的持續打擊,則使華夏、東夷、苗蠻之間的族群界限明晰化,從而促成了歷史早期“華夏”意識的初步形成。稻旱關系的分異一方面使得史前中國南北格局得以終結,另一方面促成以華夏族為首的“泛北方地區”開始形成,從而為歷史早期廣域王權國家的形成提供了條件,即稻旱關系對中華文明的形成起到了重要影響。
關鍵詞:稻旱關系,農業歷史,中華文明,“華夏”意識,廣域王權國家

在研究過程中,也呈現出不少新的趨勢,最主要的便體現在“文明起源與形成從研究‘何時何地’問題轉向‘如何為何’等深層次研究”[1],換言之,探索中華文明起源、形成與早期發展的模式、路徑及動因成為重點研究領域。近年來,考古學較多地與早期文明研究產生互動,產生了蔚為可觀的研究成果,并吸引了眾多自然、人文、社會學科的參與,對中華早期文明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地研究與闡釋。然而,從農業歷史的視角對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的歷史進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見。本文試圖系統比對農業和文明在起源和早期發展的歷史過程中所體現出的路徑一致性和模式相似性,從而說明從農業歷史的視角解讀、研究中國早期文明的可能性,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中國農業起源與發展同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之間的內在邏輯。
一、中國農業與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的路徑一致性分析
中國農業的起源問題是農業史研究的重大課題,經過數代人半個多世紀的探索考察,到目前為止,形成了諸多學術共識,成為將農業歷史研究推向深入化的基礎。對農業起源路徑的闡釋是眾多成果中的重要一項,其中,以李根蟠的論斷最具有代表性。具體而言,李氏觀點可以概括為:中國農業起源與發展的路徑是多源起源與多源交匯的[2]。
所謂多源起源與多元交匯,包括兩個層面的含義:其一為起源的多源;其二為發展過程中的多元交匯。農業起源可以細化為各種農作物和馴化動物的起源,古代中國農業中各種本土的農作物和馴化動物是在不同的地域范圍內分別獨立起源的,從而直接導致了不同農業類型的產生,而在起源后的發展過程中,不同的農業類型之間相互交流、融合、碰撞,從而體現了農業在發展過程中的“交匯”色彩。
反觀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的路徑與模式,與中國農業的起源與發展有著充分的一致性。中華文明起源與早期發展的“多元一體”模式是20世紀末業已形成的學術共識,即中華文明不是從一個中心形成,然后向外進行擴展、輻射與傳播的,而是在多個中心相對獨立地起源并發展,最終形成了“統一王朝”式的文明。例如,蘇秉琦在1997年出版《中國文明起源新探》一書,在其考古學區系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將中國文明起源模式歸納為多元論的“條塊說”和“滿天星斗說”,而這眾多條塊和眾多星斗之間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緊密聯系,從而共同組成“多元一體”的結構。
所謂“多元一體”同樣包括兩層含義,即:起源過程中的多元性和形成發展過程中的一體化進程。總體而言,中華文明在起源、形成與早期發展的過程中,經歷了在史前社會中各區域文化相對獨立發展、在形成期各區域文化相互影響、在早期發展中中原地區處于中心地位的歷史過程。
綜合農業史研究和文明史研究兩個領域中所形成的學術共識,不難發現,無論是中國農業的起源與早期發展,還是中華文明的起源、形成與早期發展,其路徑與模式存在一定的可比性。兩者都經歷了起源時期的多元性和獨立性、發展時期的交匯性。這些共同之處,不妨稱之為“路徑一致性”。在這種一致性的前提之下,進一步需要討論的,便是形成這種一致性的原因,換言之,僅就古代中國的時空范圍而言,農業與文明之間究竟存在什么樣的邏輯聯系。
二、稻作與旱作:從交融到分異的史實陳述
在距今10 000年前后,稻和粟分別在長江流域和黃河流域相對獨立地起源并在其后的歷史時段里獲得初步發展。到新石器時代中晚期,以粟作農業為基礎,孕育出黃河流域內涵極為豐富的仰韶-龍山文化;而以稻作農業為基礎,則孕育出長江流域屈家嶺-石家河與崧澤-良渚文化。無論是長江流域還是黃河流域,都顯示出了早期文明的色彩。然而,兩種農業類型下所產生的不同流域內的早期文明并不是相互隔絕的,在其起源、形成和早期發展的過程中都經歷了從相互交融到彼此對立的歷史階段。具體而言,則體現為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向黃河流域的逐漸推進,又從黃河流域逐漸消失的過程,其起止時間大約為新石器時代早期至夏商時期,而北推與南退的關鍵時間點則在三代之首的夏代建國前后。
關于新石器時代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逐漸向北推進的過程,已經得到現代考古學的充分證明。迄今為止,在30處位于秦嶺-淮河以北地區屬于新石器時代的考古遺址中均出現了稻作農業的跡象,具體情況見表1。
表1的信息基本可以反映在整個新石器時代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向北方黃河流域漸次推進的過程。并且,這一過程在新石器時代的早、中、晚三期中又呈現出明顯不同的階段性特征。具體而言:在新石器時代早期,在秦嶺-淮河以北地區發現稻作遺存的考古遺址僅有舞陽賈湖與濟南月莊2處,且分布于淮河流域與黃河下游兩個相隔較遠的地區,這一現象固然與考古發現的偶然性相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稻作農業的向北推進帶有很大程度上的偶發性色彩;到新石器時代中期,秦嶺-淮河以北地區發現稻作遺存的考古遺址共計9處,對這些遺址的分布區域加以考察,結合學術界對河南省境內尤其是豫西南南陽盆地新石器時代農業考古的相關研究成果。可以發現,新石器時代中期,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大體通過兩條路線向北推進,帶有明顯的線狀分布色彩,其一,從長江中游地區,溯漢江而上,至南陽盆地后又沿漢江支流向北傳播,經豫中地區直達黃河中游的中原地區,其二,從長江下游地區向江淮之間推進,又沿淮河支流向北推進至黃河下游的山東地區,然而,這一時期秦嶺-淮河以北地區的稻作遺存從數量上來講還極為少量,很難講在黃淮之間形成了稻旱混作的農業經營方式;至新石器時代晚期,在黃淮之間、甚至在黃河中游以北的部分地區,如山西襄汾陶寺遺址,發現稻作遺存的考古遺址在數量上比前一時期極大增長,多達19處,占整個新石器時刊發現稻作遺存的遺址數量的67%,從各遺址所分布的區域來看,起于豫西南南陽盆地經豫中地區向東北方向一直延伸至魯東南地區,在秦嶺-淮河以北地區發現稻作遺存的遺址呈現出片區化的特色,從各稻作遺存的具體情況來看,稻作在各遺址農業經濟構成中所占的比重也比前一時期明顯增強,稻旱混作成為黃淮之間廣大區域的基本農業經營形式。 關于稻旱混作目前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例如,張居中等曾以河南舞陽賈湖遺址發現的史前稻作遺存為依據,并結合黃淮之間的相關考古資料提出,“從新石器時代到史初時期,整個黃淮地區,或為稻粟混作區,或為稻的栽培區,似乎始終未曾作為單純的粟黍類栽培區而存在”[33];王星光等提出,“從新石器時代早期至晚期,在黃河和淮河之間的廣袤區域逐漸形成了稻作物與粟作物的混作原始農業區”[34];趙志軍則通過對尉遲寺和兩城鎮的浮選結果進行量化分析認為,“海岱地區南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農業經濟應該是以稻旱混作為特點”[35],之后又將稻旱混作農業的時空范圍限定在“黃河下游地區的龍山時代”[36]……然而,結合上文已經論述過的內容與近年來關于諸多遺址農作物遺存的量化分析結果,新石器時代晚期形成的稻旱混作區在空間分布范圍上,并沒有張居中、王新光等人描述的那么“廣袤”,也不像趙志軍所說的那么狹小,稻旱混作區的空間范圍大致在從豫西南南陽盆地經豫中地區直到魯東南地區的一條西南-東北走向的地帶上,在混作區內,稻與粟在整個農業經濟中的比重基本相當,難分伯仲,而在混作區以北以西地區,雖然也有稻作遺存的發現,但稻在整個農業經濟中的比重則是相當低的。以山西襄汾陶寺遺址為例,稻作農業在該遺址中雖然從早期至晚期比重持續增加,但無論是從出土概率還是從絕對量上來講,都無法超越甚至接近粟黍類旱作農業的比重。
稻旱混作區在黃淮之間偏南偏東地區的形成,充分反映了長江流域稻作農業向北推進的歷史過程,然而,與這一現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整個新石器時代很少能夠見到旱作農業向南推廣的跡象。古中國南北地區間的相互交融僅僅以南方稻作農業向北推進的單向形式體現出來,而且,這一交融形式貫穿于整個新石器時代始終并呈現出逐漸增強的趨勢。
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向北推進的強勁勢頭在龍山時代基本達到一個階段性的峰值,從目前考古學所提供的資料來看,進入夏商時期這一勢頭便得到逐漸減緩。這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闡述:其一,至龍山時代,稻作農業向北推進的北部邊界基本在黃河流域的黃河兩岸附近,其后很長一段時間里并沒有實質性的地域性突破。在與山東地區鄰近的遼東半島上發現的早期稻作遺存僅有文家屯遺址和大嘴子遺址兩處,而且,文家屯發現的稻作遺存雖屬大汶口文化晚期,但“在經過檢測的24個樣本中,只有1個樣本發現了水稻的植硅體”[37],而大嘴子發現的稻作遺存則在年代上要晚于岳石文化,屬于晚商時期遺存[37]。其二,從整體上來看,進入夏代以來,稻作農業在黃淮之間農業經營形式中的比重開始下降,與新石器時代所呈現出的趨勢相反。以山東半島為例,進入岳石文化以來,水稻的重要性逐漸降低。宋吉香曾對桐林遺址從龍山時代至岳石文化時期的農作物遺存進行比較研究,結果顯示水稻的比重和出土概率都呈現出明顯下降的趨勢[38]。靳桂云等人也通過近年來山東地區考古遺址中所揭示的資料分析認為,“龍山時代可能是山東地區先秦稻作農業發展的高峰”,進而認為,山東地區在“岳石文化時期農作物組合與龍山時代比較接近(筆者注:稻作農業其實已經開始出現地位下降的趨勢),但商周時期…稻的地位下降,而小麥(旱作農業農作物)逐漸成為占優勢地位的農作物”[39]。其三,夏商時期,稻作農業在北方地區依然存在甚至在局部范圍內還有在農業生產中比重繼續加強的跡象,恰當的解釋應該是北方地區先民對稻作農業的接納和稻作農業對北方地區旱作農業體系的補充作用,而不應該將其理解為稻作農業在北方地區的進一步發展。
綜合上述分析,夏代建國前后(公元前2000年前后),即考古學上從龍山文化晚期以后至二里頭文化之前這一中華文明形成的關鍵時期成為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向北推進與逐漸在黃淮之間傳播態勢減緩的重要轉折點。
三、農作物屬性、栽培技術與洪水事件:稻旱關系分異的原因探析
關于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古代中國,最重要的歷史事件當屬史前洪水的發生與繼之而起的先民治水行為,可以簡稱為史前“洪水事件”。對于這一事件的真實性,目前已經能夠找到充足的證據加以說明。首先,幾乎所有先秦至秦漢時期的古典文獻在談到堯舜禹等上古英雄帝王時都會提到關于洪水的記憶例如:《尚書?堯典》篇載:“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尚書?益稷》篇載:“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昏墊。予乘四載,隨山刊木,暨益奏庶鮮食。予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澮距川”;《孟子?滕文公上》載:“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泛濫于天下……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國可得而食也”;《莊子?天下》載:“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川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_,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吳越春秋?吳太伯傳》載:“堯遭洪水,人民泛濫,逐高而居”;《淮南子?齊俗》載:“時天下大雨,禹令民聚土積薪,擇丘陵而處之”……此外,《國語》《山海經》《呂氏春秋》等先秦古籍皆有關于洪水事件的記載。;其次,近年來環境考古學的研究成果也提供了古中國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遭遇洪水的沉積證據、地質與考古遺址以中原地區為例,已經發現史前洪水事件遺跡的考古遺址主要包括:三里橋遺址、周家莊遺址、王灣遺址、孟縣遺址、銼李遺址、二里頭遺址、新砦遺址、徐堡遺址、西金城遺址等(可參看張俊娜、夏正楷合撰的《中原地區4KaBP前后異常洪水事件的沉積證據》(載《地理學報》,2011(5):685697)一文)。此外,在黃河上游的甘青地區(可參看夏正楷、楊曉燕、葉茂林合撰的《青海喇家遺址史前災難事件》(載《科學通報》,2003(11):1 2001 204.)一文)、下游的華北地區(可參看莫多聞、王輝、李水城合撰的《華北不同地區全新世環境演變對古文化發展的影響》(載《第四紀研究》,2003(2):200210.)一文)以及長江流域(可參看朱誠、于世勇、盧春成合撰的《長江三峽及江漢平原全新世環境考古與異常洪澇災害研究》(載《地理學報》,1997(3):268278.)、張強、姜彤、施雅風合撰的《6000aBP以來長江下游地區古洪水與氣候變化關系初步研究》(載《冰川凍土》,2003(4):368374.)等論文)都發現了史前洪水事件的考古遺跡。。此外,在認可洪水事件真實性的基礎之上,一方面,很多學者圍繞其之所以發生的驅動因素進行研究,將史前洪水與全新世大暖期的氣候環境相聯系,認為溫濕多雨的氣候是洪水產生的重要原因例如:張俊娜、夏正楷在《中原地區4KaBP前后異常洪水事件的沉積證據》(載《地理學報》,2011(5):685697.)一文中,通過對中原地區二里頭遺址、周家莊遺址、西金城遺址等三處遺址中發現的公元前2000年前后古洪水記錄進行深入研究,證明洪水事件的真實性,又對二里頭遺址和西金城遺址的植物孢粉進行分析,結果表明洪水事件同期的氣候環境特征為溫暖濕潤,從而證明導致洪水的原因主要與當時溫濕多雨的氣候環境有關;王紹武在《夏朝立國前后的氣候突變與中華文明的誕生》(載《氣候變化研究進展》,2005(1):2225.)一文中,根據歷史記載、考古學證據及古氣候資料,分析了公元前2100-1800年間的降水資料,認為在公元前2070年之前有一個多雨期,直接促成了洪水事件的發生;黃春長等在《黃河流域關中盆地史前大洪水研究――以周原漆水河谷底為例》(載《中國科學:地球科學》,2011(11):1 6581 669.)一文中也指出,關中盆地漆水河谷地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特大洪水,與氣候異常條件下的大暴雨有關……。另一方面,圍繞其所產生的歷史意義也已有諸多研究成果涌現,很多學者將洪水事件與中華文明起源和形成相聯系,闡述兩者之間的邏輯關系關于洪水與早期文明方面的研究,主要可參看以下文獻:王潤濤.洪水傳說與中國古代國家的形成[J].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0(2):5357.姚義斌.洪水傳說與中國早期國家的形成[J].史學月刊,1997(4):1114;111.王暉.堯舜大洪水與中國早期國家的起源――兼論從“滿天星斗”到黃河中游文明中心的轉變[J].陜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3):7686.諶中和.洪水、古城與中國文明的起源――兼與王巍先生商榷[J].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1(03):111114.馬興.論洪水在中國文明起源中的重要作用[J].東岳論叢,2012(3):2531.等。。總體而言,新石器時代中、晚期持續數千年的溫濕多雨的氣候條件最終導致公元前2000年前后史前洪水的爆發,又進一步引發了早期先民的治水活動,而治水的成功又直接促進了中華文明的形成與早期發展。 然而,從農業歷史的角度來講,洪水事件對農業生產活動是否是一次災難性事件卻很難一言以蔽之,這是由不同農業生產類型的特點而決定的。本文認為,對于洪水事件對稻作農業和旱作農業的具體影響應該分而述之。稻與粟分別作為稻作農業和旱作農業的代表性農作物,在生長習性上二者既有相同之處,又有相異之處。具體對比詳見表2。
其一,在新石器時代中、晚期溫濕多雨的氣候條件下,旱作農業區與稻作農業區能夠進行一定程度的交流與融合。一方面,北方地區旱作農業中的主要農作物粟因其“怕澇”的習性,在新石器時代中、晚期溫濕多雨的氣候環境下甚至出現了向更高緯度的北方地區進行傳播的趨勢,而無法向低緯度的南方進行傳播,這也是上文中所述在新石器時代不見旱作農業向南傳播跡象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溫濕多雨的氣候條件為北方地區創造了適宜稻作農業生產的客觀環境,從而促進了稻作農業向北方地區的推進,以至于在黃淮之間出現了稻旱混作區,稻作農業與旱作農業在這一區域內的整個農業經濟體系中分別所占的比重達到大體相同的程度。因此,史前時代的稻旱關系表現為旱作農業區對稻作農業經營形式的接納與兩者之間的相互交融。
其二,在平治水土以應對史前洪水的過程中,旱作農業區與稻作農業區之間的矛盾開始凸顯。由表2可以清晰地看出,對水土條件的不同要求正是粟與稻在生長習性上的差異之所在,而平治水土卻要對已有的水土條件進行調整,因而,先民平治水土的行為勢必觸動稻作農業與旱作農業能否繼續發展的根本。一方面,由于粟具有“抗旱怕澇”“耐瘠”的生長習性,洪水對旱作農業的沖擊極大,因此,從旱作農業的立場來看,平治水土勢在必行。另一方面,由于稻作農業具有“好濕怕旱”“耐鹽堿”的生長習性,對于洪水具有較好的適應能力,尤其是在獲取稻田的過程中,洪水甚至可以為稻作農業帶來可供利用的契機。在原始農業時期,引水灌溉尚未出現《淮南子?人間訓》中記載的東周時期楚國令尹孫叔敖“決期思之水而灌雩婁之野”當為最早的引水灌溉工程。在《中國水利史綱要》中也講,“我國見諸記載,最早的渠系引灌工程是春秋時淮水流域的期思、雩婁灌區。”(姚漢源著,北京:水利電力出版社,1987:31)。,而稻的種植又需要稻田中有大量的水資源,因此,稻田只能通過對自然環境的利用而獲得。其中,主要方式有:其一,利用象、鳥等動物在沼澤地帶覓食時踩踏淤泥后留下的可以直接種植水稻的天然稻田,是謂“象耕鳥耘”[40,41];其二,模仿天然稻田的形成過程,利用雨水等天然水將用火焚毀的雜草荒木浸爛,再驅趕動物進行踐踏而造出新的稻田[42,43]。而洪水正好有利于上述兩種稻田獲取方式的實現,洪水既可以替代雨水來浸泡焚毀的荒草雜木,也可以退卻之后在地勢較低的地方形成新的沼澤。可見,從稻作農業的立場來看,平治水土并不可行。綜合上述兩方面的分析,平治水土以應對史前洪水成為激化稻旱矛盾的人為因素。
從古典文獻的記載來看,對于平治水土,上古時代的三大集團徐旭生先生在系統梳理古代文獻資料的基礎之上,將上古時代的部族分為三大集團,即:華夏、東夷、苗蠻。(參看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3766.)本文遵從是說。,表現出了不同的態度:華夏集團表示支持;東夷族既不表示支持也不表示反對;苗蠻集團則表示反對。例如:華夏集團中的堯舜禹等上古英雄帝王,都曾力主治水。《尚書?堯典》記載帝堯向四岳咨詢,“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V?”[44]7從而命鯀平治水土。同時記載舜因鯀治水不力而“殛鯀于羽山”[44]9的懲罰,并命禹重新治水,“禹,汝平水土,惟時懋哉!”[43]與華夏集團致力于平治水土相對立的是苗蠻集團的破壞。《尚書?益稷》載,“各迪有功,苗頑弗即工”[44]25;《史記?五帝本紀》亦載,“三苗在江淮、荊州數為亂”[45]28……東夷集團在面對平治水土的公共事業時,則采取了一條中間路線。《孟子?滕文公上》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澤而焚之,禽獸逃匿”[46]127,這里的“烈山澤”應當分而述之,烈山而焚之有助于旱作農業的進行,烈澤而焚之則有利于稻作農業的開展。可見,對于東夷集團而言,是否平治水土并無關緊要,維持農業生產無需盡力于溝洫之業,只需要通過最原始的火耕方式便可以實現。
可見,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發生的平治水土一事確乎激發了各上古族群之間的矛盾。因此,為保障治水活動的順利進行,華夏集團對苗蠻集團的打擊勢在必行。平治水土與征伐三苗其實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是大體同時而稍有先后進行的。這一點,金景芳在《中國奴隸社會史》一書中便作出清晰地判斷,認為“禹征有苗的直接原因,與治水有關…苗自恃強大,帶頭采取了不合作的態度,迫使禹不得不訴諸武力,結果導致了征有苗的戰爭。所以,征有苗與治水有直接關系,征有苗是為了治水”[47]14,15。且以《尚書》《史記》等文獻中記載的情況來看:堯在位時便一邊聽從四岳的建議派鯀治水,一邊聽從舜的意見“竄三苗于三危”;到帝舜即位以后則一邊任命禹去治水,一邊又有舜征三苗的舉措;舜征三苗而道死蒼梧之后,禹又繼續進行對三苗的打擊。值得注意的是,在華夏集團打擊三苗的過程中東夷集團依然采取了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態度。如《戰國策?魏策二》便記載,“禹攻三苗,而東夷之民不起”[48]。
援引現代考古學的相關研究成果,大體可以確定:東夷集團的活動地域主要與考古學上的海岱文化區重合,也正是本文所論述的稻旱混作區的一部分;苗蠻集團的活動地域則與長江流域的考古文化區重合,即本文所論述的稻作農業區的一部分;華夏集團則位于黃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區,即本文所論述的旱作農業區。換言之,平治水土與打擊苗蠻的先民活動發生在旱作、稻作與稻旱混作三大農業區之間,具體則表現為旱作農業區與稻作農業區之間的分歧和稻旱混作農業區的中立。
四、早期文明形成與“華夏”意識:稻旱關系分異的歷史影響
中原地區經營旱作農業的華夏集團在平治水土與打擊苗蠻過程中的最終勝利對古代中國歷史的發展進程產生了極大的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克有三苗”:史前中國南北格局的終結。華夏集團打擊苗蠻集團的成功,從某種程度上可以看做是旱作農區對稻作農區的一次階段性勝利。苗蠻集團作為史前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北向傳播的載體受到來自北方華夏集團的壓制,從而終結了史前中國南北格局的歷史發展進程。
到夏商時代,中國歷史的主流開始轉變為東西向的夷夏之爭。史家傅斯年在《夷夏東西說》一文中,便通過文獻資料的梳理而提出,“在三代及三代以前,政治的演進,由部落到帝國,是以河、濟、淮流域為地盤的。在這片大地中,地理的形勢只有東西之分,并無南北之限。歷史憑借地理而生,這兩千年的對峙,是東西而不是南北”[49]。從時間的維度來看,古代中國歷史的東西格局所延續的時間雖不一定有傅氏觀點所講的那樣悠長:史前稻旱混作農區的形成明確了東西格局的上限,夏商以后,周族起于西北而收于東南,將整個黃河流域納為一體之后,伴隨楚國在長江流域的逐漸坐大與北方草原上游牧經濟的逐漸發展,中國歷史的南北格局重又開啟,所謂“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正是中國歷史南北向格局的一種表現。然而,就夏商時代,確切來講即從夏代建國前后至晚商以前而言,東西格局確乎是中國歷史的主流,這一主流主要體現在華夏集團與東夷集團之間、或曰旱作農區與稻旱混作農區之間的對峙與交融。《史記?夏本紀》記載,禹平治水土成功之后,“令益予眾庶稻,可種卑濕”[45]51,說明華夏集團對東夷集團與稻作農業經營方式的接納。從上文中已述考古學提供的證據來看,夏商時期稻作農業從長江流域向北傳播的跡象基本不復存在,秦嶺-淮河一線以北地區稻作遺存在這一時期繼續存在但已無法再現龍山時期的盛況。
可以確定,在華夏集團“克有三苗”之后,以秦嶺-淮河一線為界的南北中國之間,史前時代相互交流融合的歷史趨勢得到遏制與阻斷,同時,在交流融合的結果得以繼續保留的前提下,中國歷史的南北格局獲得了一次階段性終結。援引趙志軍對考古遺址中植物遺存進行量化分析的結果,通過對中原地區陶寺遺址、王城崗遺址和二里頭遺址三處典型遺址的浮選結果(見表3)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夏商時期水稻在北方地區繼續存在的同時,小麥與大豆作為新的農作物品種,種植比重開始逐漸上升。而小麥和大豆皆非中原地區的本土農作物,小麥起源于西亞,大豆來源于中國北方栽培大豆的起源問題已有諸多研究,如郭文韜通過文獻學和考古學兩方面的研究,認為“栽培大豆起源于中國北方地區,至于起源于東北,華北,還是西北,這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郭文韜.試論中國栽培大豆起源問題[J].自然科學史研究,1996(4):326333.);孫永剛通過植物考古對大豆遺存進行分析,認為“大豆在龍山時期起源于中國北方地區尤其是遼寧、河北、山西等省的山地、盆地地區。”(孫永剛.栽培大豆起源的考古學探索[J].中國農史,2013(5):38.)雖然目前關于大豆起源的觀點還有很多,但公元前2000年前后出現在中原地區的栽培大豆來源于中國北方,基本是可以確定的。,由此可見,從農業歷史的角度來看,夏商時期古代中國區域間科技文化交流的重心開始在秦嶺-淮河以北的廣大地區進行,這一廣大地區包括廣義上的中原地區即黃河中下游地區全部和歷史時期游牧民族所居的北方地區的大部分,為論述的方便起見,不妨稱之為“泛北方地區”。
其二,“禹別九州”:華夏族為首的泛北方文化中心開始形成。平治水土與打擊苗蠻的成功,使得“禹別九州”成為可能。《尚書》中《禹貢》一篇的成書年代頗有爭議,但《禹貢》成書年代與其中“九州”意識的形成年代實為兩個雖相互關聯卻迥然不同的問題,應在承認成書年代勢必晚于意識形成年代的基礎之上將兩者區別對待。上世紀六十年代,辛樹幟作《禹貢新解》一書,在系統分析諸多歷史文獻與前人考據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推測“禹貢成書年代,應在西周的文、武、周公、成、康全盛時代,下至穆王為止”[51]9。據此,《禹貢》中所載“九州”的意識應當在西周之前的夏商時期業已形成。此外,邵望平撰寫《<禹貢>“九州”的考古學研究》一文,以顧頡剛《禹貢注釋》為重要參考,對《禹貢》中所載“九州”與公元前2000年前后龍山――二里頭文化時代的考古學文化區系進行比對分析,得出兩者之間存在對應關系的結論,從而認為,“《禹貢》作者的地理知識還僅限于西周早期以前,即公元前第2000年間的‘中國’,遠遠未達到戰國時期所能達到的地理認識水平”[52]。由上所述,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九州”意識的形成是可能的,從而,文獻記載中“禹別九州”“任土作貢”一事便也存在實際發生的可能性。結合公元前2000年前后古代中國的農區劃分與對《禹貢》中“九州”地域的分析來看,則基本可以坐實上述可能性。
按照上述邵文所論,《禹貢》“九州”中青、徐二州大體與考古學上海岱文化區相合,即本文中所講稻旱混作農區的東部。荊、揚二州大體在長江流域,但反觀《禹貢》原文,“淮海惟揚州”,則揚州范圍似乎不過長江;“荊及衡陽為荊州”,又有《爾雅?釋地》所載“漢南曰荊州”[53]佐之,若暫不多論荊州之地的南界,則荊、揚二州大體在漢水、淮河以南,為本文所講稻作農區的北部邊緣。其余冀、兗、豫、雍所處之地大體位于黃河中下游地區,與本文所講旱作農區基本相合。《禹貢》“九州”中,梁州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各種記載“九州”的古典文獻中,如:《爾雅?釋地》《呂氏春秋?有始覽》《周禮?職方制》《容成氏》等,僅有《禹貢》一處有梁州,其余皆無。至于梁州的范圍,學者多以為其北界為秦嶺,西、南界不可考,如顧頡剛便認為,“梁州北以秦嶺為界,東至華山,西界無可考,南限于長江,即今四川盆地地區”[54],此外,李民《尚書譯注》、李長傅《禹貢釋地》等著作中皆大體與顧氏觀點相當。然而,從《禹貢》中“華陽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來看,黑水即雍梁二州之界,根據辛樹幟《禹貢新解》中的考證,“雍、梁界解釋為東西,是不錯的…黑水入于南海,應從爾雅之解釋,‘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入于南海’即入于戎地”[51]282283。而且,據《漢書?地理志》載,“周既克殷…改禹徐、梁二州合于雍、青,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55],《禹貢》中梁州之地能夠合于雍州,說明梁州之地較狹,未必有現今整個西南地區那么廣袤,再有“華山之陰為雍州,其陽為梁州”[51]282283的觀點佐之,則梁州之地大約僅在豫陜之間,為本文所講的旱作農區的一部分。 基于上述論證,總括來看《禹貢》“九州”:九州之中五州為旱作農區,二州為稻旱混作農區,二州為稻作農區,整體來看,九州是以旱作農區為其主體的,而旱作農區與華夏族擁有的對應關系則表明華夏族在九州中處于主導地位;九州地理范圍以秦嶺-淮河以北的“泛北方地區”為重心,僅荊、揚二州地處南方且揚州之境不逾長江,再以后世“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觀之,九州的消長與增減,重心也在“泛北方地區”,則夏商時期確實形成一個“泛北方文化中心”地帶;據傳世文獻記載,禹曾傳位于益,然“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56]“諸侯皆去益而朝啟”[45]83,大禹為華夏族首領,而精于“藝稻”的伯益為東夷族首領,朝啟而不朝益體現了九州之內對華夏族的文化認同,也說明在“泛北方文化中心”內部是以華夏族為首的。由此而言,在歷史早期,“華夏”的族群認同源于對農業類型的選擇,“華夏”族是指單純以旱作農業為其經濟基礎的族群,而區別于“華夏”族的“東夷”族與“苗蠻”族則分別以稻旱混作農業、稻作農業為其經濟基礎。
至此,可以對稻旱關系的歷史演變與中華文明的形成之間的關系進行進一步探討。“廣域王權國家”的出現是中華文明形成的一條重要標準。例如:許宏通過對中原地區陶寺、王城崗、瓦店、古城寨、新砦等遺址的綜合考察,認為,“由公元前2000年向后望,約200年后的公元前1800年或稍晚,二里頭都邑及二里頭文化崛起于中原腹地。它的出現最終結束了……數百年‘滿天星斗’小國林立的政治圖景。作為‘國上之國’的廣域王權國家,東亞大陸首次出現了以高度發達和強力輻射為特征的核心文化。至此,中國歷史進人了一個新的時代”[57]。換言之,即將廣域王權國家的出現看作是中華文明早期進程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或曰文明形成期的重要標志。這一標志由兩個要素構成:其一為廣域,即國家治理的地域范圍突破一個地理單元的限制,對多個地理單元進行整合與控制;其二為王權國家,即對上述“廣域”地域范圍內的人群進行制度性管理,并組織域內人群對外進行保衛、聯合與征伐。
縱觀稻旱關系從交融到分異的歷史進程:平治水土的活動為王權國家進行內部治理和管理域內人群提供了前提;華夏族對苗蠻族的打擊、東夷族的中立等三集團之間的相互關系則體現王權國家組織內部人群對外進行聯合、征伐的國家職能,打擊苗蠻的活動標志著王權國家對外職能的初具規模;在整個“泛北方地區”農業類型的一致和趨同,則為廣域王權國家在地域上突破單一地理單元的限制提供了條件。換言之,稻旱關系的分異為歷史早期廣域王權國家的形成提供了條件,即稻旱關系對中華文明的形成起到了重要影響。
總體而言,從農業歷史的角度來看史前至夏代的歷史發展過程,古代中國在農業起源階段形成的“南稻北旱”格局,經由史前時代的相互交融,在平治水土與打擊苗蠻的過程中得以階段性終結,其影響是為早期文明或曰“廣域王權國家”在旱作農區、即本文所講“泛北方地區”的形成提供了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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