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在我國小農戶依然是農業生產主體的基本國情下,要實現中國農業現代化,就必須讓小農戶參與農業現代化,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文章從小農戶與現代農業銜接
摘要:在我國小農戶依然是農業生產主體的基本國情下,要實現中國農業現代化,就必須讓小農戶參與農業現代化,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文章從小農戶與現代農業銜接的關鍵性問題——農業社會化服務這一理論與現實問題出發,探討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與農戶增收的關系,指出有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能促進農戶收入增加,并分析了當前農業社會化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培育和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與金融部門合作以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與政府部門對接以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市場化發展等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對策,以期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關鍵詞:小農戶;農業社會化服務;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對策
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對實施鄉村振興倡議做出了全面部署,指出要“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是基于中國“三農”問題現實情況和中國未來農業發展道路,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理論創新,為中國現代農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在我國的基本國情下,小農戶依然是農業生產的主體。據原農業部統計,截至2016年年底,經營規模在3.33hm2以下的農戶有近2.6億戶,其中,絕大多數戶均在0.33hm2左右[1]。要實現中國農業現代化,就必須讓小農戶參與農業現代化,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小農戶在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中,主要從事農業生產。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在面對現代農業的“大市場”時,必然存在生產的盲目性、產品的銷售難、生產過程指導性差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途徑就是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1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農民增收效應分析
1.1農業社會化服務有效促進農民經營性收入增加
1)降低生產資料成本,提高經營性收入。根據本課題組在江蘇省宿遷和鹽城兩地調研結果測算,當前農戶在糧食生產過程中投入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生產資料、生產性固定資產和生產性服務投入成本,一般占總投入的30%~40%;二是土地租金,一般占總成本的40%~50%;三是生產用工成本,一般占總成本的10%~30%。以江蘇省為例,當前家庭農場和種糧大戶的種植規模普遍為6.67~20hm2,土地租金因地區不同,一般為1.2萬~1.8萬元/hm2,取平均數計算,每年生產前一次性投入土地租金大約需要15萬元左右。按土地租金占總投入的40%~50%計算,生產資料和服務的投入還需要15萬~22.5萬元。要降低家庭農場和種糧大戶的生產成本,可以通過將農業生產性服務由專業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來完成,由服務主體統一購買生產資料,采用“團購”的形式,不僅更加優質和安全,而且價格更低。
2)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產生規模效益。小農戶之所以需要借助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實現自我發展,主要原因在于現代農業生產要素的缺乏和生產經營環節中的規模不適度。根據江蘇省農委數據顯示,當前江蘇規模經營水平已達到了65%,但主要是通過土地流轉實現的,是由政府推動的規模經營。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開篇就亮明自己對分工作用的觀點,即“勞動生產力上最大的增進,以及運用勞動時所表現的更大的熟練、技巧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4]。在一家一戶分散種植的基礎上,通過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統一的品種、農資、種植技術和服務,不破壞一家一戶生產經營格局,同樣能實現一定范圍內的規模化生產和經營,產生規模效益。
1.2農業社會化服務有序推進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社會化服務功能為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提供了更多可能,多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進行土地流轉,但流轉的形式多種多樣,其中,以土地折價入股和出租為主。通過土地入股,農民可以獲得股息和紅利;通過土地出租,農民同樣可以獲得租金,從而增加自己的財產性收入。此外,農民還可以通過投資參股來分享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的利潤,主要是農民利用自有資金等生產要素入股,一方面入股實體經濟以獲取利潤分紅,另一方面可以參與經營主體內部的資金互助來獲取利息。
2當前農業社會化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2.1社會化服務主體發育不足
新中國成立后,為促進生產力發展,我國政府機構率先建立了按行政體制垂直管理的公共性服務組織,包括農業科技服務機構以及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服務組織,從中央到地方都設有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在村一級設有科技組與科技示范戶。但隨著稅費改革與鄉鎮體制改革的推進,供銷社、農資部門、農機部門、農技部門、水利部門等國家經濟技術部門在經歷了機構精簡與體制改革后,逐漸走向衰落,村集體組織的運轉也變得日益困難,難以保障基本開支,大部分村級集體組織基本上無力為農戶提供社會化服務。而諸如農資供銷、電力、農機、水利、植保等方面的農業服務都存留于鄉一級,由政府職能部門控制,即所謂的“七所八站”,到村一級已經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喪失了為農民提供各項服務的動力。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各類服務主體如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組織、專業技術協會、家庭農場集群不斷發展壯大,均承擔了部分農村社會化服務職能,基本形成了多主體共同參與服務的格局。但是,產業化涉農企業提供的社會化服務以經營性服務為主,公益性服務較少,還沒有與農戶廣泛結成風險共擔的經濟共同體;農民合作社由于自身缺乏資金積累,經濟效益不高,技術人員有限、業務能力不高以及管理不規范等因素,為農戶提供社會化服務的能力也受到制約;個體形式的服務組織如基層農資供應商和農村經紀人等,由于承受市場風險較大,自身抵御風險能力弱,因而服務層次較低,能力不足。因此,無論是政府主導的公益性服務,還是市場化經營主體主導的經營性服務,在服務的內容、質量、效率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欠缺,能夠提供全程社會化服務的組織仍較少見。
2.2社會化服務覆蓋面不全
現代農業在改變小農戶的生產要素結構和為小農戶在銷售、加工等環節實現縱向協作和產業融合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現代農業相對于傳統農業而言,具備先進農業技術、先進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和現代組織體系等特點[7]。在發展現代農業過程中,江蘇省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逐步由產中環節向產前和產后環節延伸,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業生產專業化、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也已經由單項農業生產服務轉向資金、信息、技術、儲存、加工、運輸、銷售、管理等綜合性農業服務,深層次的服務需求更多,多元化的、全程一站式的服務需求更強,除生產性服務外,經營性服務需求也逐步顯現。社會化服務供需之間的不對稱,直接影響服務的效果和質量。
3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對策
3.1培育和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
培育農村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和壯大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對于降低生產者投入成本、實現規模經營、解決融資和銷售困難等問題都有良好的促進作用。農業經營性服務組織具有服務模式相對完善、服務機制相對靈活、服務水平相對較高等優勢,能夠有效彌補公益性服務的不足,更好地滿足各類經營主體多層次、多元化的服務需求,已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生力軍[9]。因此,要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健全的主體發育結構(見圖2)。培育和壯大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有兩個途徑:一是培育新的市場化服務主體或組織,以企業為主。通過培育這樣一批具有全程社會化服務能力的農村社會化服務企業,按照市場化運作、產業化經營,建立服務企業與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之間有效、可持續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二是推進現有和潛在的農村社會化服務主體的轉型。例如,供銷社的轉型,擴大其服務范圍,提升服務能力,在原有人員隊伍的基礎上提檔升級,使其成為能夠有效促進農業產業鏈條形成的農村社會化服務主體。
3.2與金融部門合作,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
不健全的農業金融服務體系嚴重制約著新型經營主體的成長,制約著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10]。推進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必須解決社會化服務組織進入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農業產業鏈及服務組織的融資問題。與合作經濟組織相比,外來資本一般在進入農業產業鏈和融資方面占據優勢。縱向的農業產業鏈發展有利于大資本進入農業,我國的正規金融機構更愿意向能夠提供抵押擔保和更多派生存款的大企業發放貸款。因此,在培育和壯大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的過程中,離不開政府和金融部門的支持,僅靠政府對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有限的財政支持,并不能幫助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及小農戶解決融資困難問題,必須有金融部門的支持。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可以以企業資產作為抵押物擔保取得貸款,也可以以在田農作物等實物作為擔保取得貸款,在解決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融資問題后,再由其向加入其服務的生產主體提供貸款服務,解決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及小農戶融資困難問題。
參考文獻
[1]屈冬玉.加快推進小農現代化,是支撐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局的必然選擇[EB/OL].(2017-05-10)[2018-05-10].
[2]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司.中國農村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6
[3]穆娜娜,孔祥智,鐘真.農業社會化服務模式創新與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J].江海學刊,2016(1):65-71
[4]亞當·斯密.國富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2
[5]車國富,趙陽楠,伍林,等.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化研究[M].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