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產業聚集是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顯著特征和重要形式,已經形成當代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趨勢。為了研究總結農產品加工業產業聚集的成功經驗及各地農產品加工園區的聚集
摘要:產業聚集是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顯著特征和重要形式,已經形成當代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趨勢。為了研究總結農產品加工業產業聚集的成功經驗及各地農產品加工園區的聚集情況和聚集水平。該文依托入駐園區企業數量占該地區農產品加工業企業總數的比例評價計分、入駐園區規模以上占比評價計分、入駐園區龍頭企業占比評價計分、入駐園區企業固定資產投入占比評價計分、入駐園區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評價計分、入駐園區企業稅后利潤占比評價計分、園區吸納就業人數占該地區加工業從業總人數的比例評價計分、園區科技投入資金占比的評價評價計分等8個因素,設計綜合評價模型,統計結果顯示,該文選擇的10個地區聚集水平依次為:黑龍江、吉林、甘肅、山西、內蒙古、北京、福建、河北、江蘇、湖南。研究分析了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產業園區的聚集效果和聚集水平,同時提出了加強政策引導、提升創新能力、注重產品質量、推進集群發展和堅持融合帶動等政策建議。研究結果為同行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及相關研究分析人員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產品;加工;工業;產業集聚;評價;產業園區

0引言
農產品加工業的產業聚集,是農產品加工業在某個特定地理區域內高度集中,產業資本要素在空間范圍內不斷匯聚的一個過程[1],形成一組在地理上相對集中的相互聯系、相互支撐的產業群體的現象。產業聚集不僅包括同一類農產品加工企業的集聚,而且也包括其上下游產業鏈和相關支持性服務機構的集聚[2]。關于產業聚集的理論研究開始于20世紀50年代,Perroux[3]、Myrdal[4-5]和Hirschman[6]等研究過其與經濟增長的關系;20世紀90年代初Krugman[7]構建了中心—外圍模型[8],認為形成外部性規模經濟進而產業集聚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是收益遞增;Porter[9]提出了產業集群概念,從競爭力的角度研究產業聚集。Kulshreshtha和Thompson[10]認為農業產業集群由食品加工、農業生產和農場投入制造等3個子集群[11]組成。與國外的研究相比,國內關于產業聚集研究較少,路江涌和陶志剛[12]研究了行業聚集的微觀基礎,指出聚集的影響因素比較重要的有溢出效應、運輸成本、自然資源稟賦,不同行業影響因素也不同,從農產品行業來說,其投入比率顯著正向影響聚集[13]。專門針對多省的農產品加工業產業聚集的研究較少[14]。近年來,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產業聚集發展較快,各地立足資源優勢,以市場為導向,在政策的推動下,逐步向優勢主產區和城近郊區集聚。園區發展已成為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產業聚集的重要形式。本文研究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業聚集的總體概況和聚集較好省區的產業園區聚集建設情況,以利于研究農產品加工業產業園的聚集水平、聚集條件、聚集動力和聚集效果。
1評價模型與研究方法
1.1評價模型
衡量產業聚集程度探索過一些方法,可以采用衡量產業聚集指數(AGGLO),有文章以區位商方法[15]計算。t時刻地區i的產業聚集指數AGGLOit為AGGLOit=(Mit/Mt)/(Pit/Pt)。(1)式中Mit為省區i在t時刻的農產品加工業人口,Pit為省區i在t時刻的就業人口,Mt和Pt分別為t時刻的全國農產品加工業人口和全國總就業人口。產業聚集指數的本質是各省區農產品加工業從業人口占全國份額與各省區就業人口占全國份額之比。一般而言,這一指標的數值越大,表明農產品加工業在該地區的聚集程度越高,但產業聚集指數僅僅從單純的行業從業人口角度來進行衡量,并不能較全面地代表其在地區間聚集的綜合水平高低。
1.2研究對象
基于農產品加工產業聚集程度高、聚集效果顯著等原因,選擇北京、河北、內蒙古、黑龍江、吉林、山西、江蘇、湖南、福建、甘肅等10個地區、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地區)進行分析研究。數據來源:2015年中國統計年鑒、2015年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15年中國農產品加工業年鑒及各地區2014年上報材料。
2結果與分析
通過調查研究,匯總整理出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業園區的聚集效果和水平。
2.1聚集效果
2.1.1形成規模化產業園區
2014年,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園區總數為590個,其中農產品加工園區為70個以上的地區有4個,≥60~70個的地區有5個,≥50~60個的地區有6個。表1顯示,從入駐園區企業看,入駐園區企業占農產品加工企業總數的42%,入駐園區的規模以上企業占規模以上企業總數的46%,入駐園區的龍頭企業占龍頭企業總數的51%。其中,入駐園區企業比例為50%以上的地區有4個,即北京為50%,內蒙古為69%,吉林為69%,甘肅為90%;入駐園區規模以上企業比例為50%以上的地區有5個,即內蒙古為50%、北京為53%、甘肅省為57%、吉林省為63%,黑龍江省為86%;入駐園區龍頭企業比例為50%以上的地區有4個,即吉林省為62%,山西省為63%,甘肅省為83%,黑龍江省為89%。甘肅省、黑龍江省因為幅員較廣,省內發展偏于不均衡,并且政府通過整合產業鏈,重點扶持集群建設等措施,園區聚集的企業比例明顯較高,尤其黑龍江產業園區提供了比其他區域更具吸引力的資源、區位和交通等優勢,入駐規模以上和龍頭企業的比例很高。而湖南省、河北省等地因為園區相對其他地域的比較優勢不夠明顯,企業相對來說分布較均衡,未在產業園區內形成明顯的聚集效應。由于各類農產品加工企業向園區聚集,各地形成不同特色的規模化產業園區。
2.1.2形成顯著的規模經濟
表2顯示,大量的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駐園區,推進了農產品加工業的產業聚集,支撐了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2014年,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園區固定資產總額為26756億元,占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業總固定資產的49%;完成主營業務收入為49704億元,占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業主營業務總收入的51%;實現利潤為626億元,占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業利潤總額的57%。其中,園區固定資產總額比例為50%以上的地區有4個,即內蒙古為64%,山西省為68%,河北省為77%,黑龍江省78%;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較高的地區吉林省為81%,黑龍江省為88%;稅后利潤比例上,北京和甘肅省較高,分別為79%和83%。甘肅省和黑龍江省因為入駐龍頭企業比例高,呈現出業務收入和利潤適當有所拉升,而北京是依托其首都優勢及高水平的科技管理能力和人才素質,對產業園進行了資源整合和有效管理,同時具備較高水平的市場消費能力,這些為產業園區帶來了相對較高的收入和利潤。總體通過10個地區農產品加工園區固定資產總額、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情況分析,充分說明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的產業聚集,提高了生產效率,已經形成了顯著的規模經濟。
3結論與建議
1)聚集效果是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重要成果。這種成果的體現形式:一是產業園區規模化。包括各地園區規模、入駐企業占比、入駐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占比、入駐園區龍頭企業占比等;二是形成規模經濟。包括園區固定資產總額所占比例、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和利潤總額比例;三是大量吸納勞動就業。包括吸納人員多,所占比例大,吸納能力明顯,成為當地勞動就業的重要途徑或主渠道;四是強化科技投入,促進創新創造。五是實現集群化發展。立足各地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引導優勢企業向優勢地域集中,推進產業集聚,形成特色鮮明的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聚集水平從高到低依次為:黑龍江省、吉林省、甘肅省、山西省、內蒙古、北京、福建省、河北省、江蘇省、湖南省。多年多地區的數據仍需今后再次進行深入調研。
2)聚集綜合水平較高的地區,一般具備特色產業資源優勢或勞動力資源等優勢,重視科技投入和技術創新,具備較高的管理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能夠科學延長農產品加工產業鏈,吸引規模以上或龍頭企業入駐園區,為其提供較好生產條件和較寬松的融資環境和便利的交通、技術、信息等服務,降低企業之間的要素交易成本,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從而提高園區內入駐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
[參考文獻]
[1]趙春麗.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產業集聚狀況與因素分析[D].新疆大學,2008.
[2]馬歇爾.廉運杰譯.經濟學原理[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5.
[3]PerrouxF.Economicspaces:theoryandapplication[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50,64(1):89-104.
[4]MyrdalG.EconomicTheoryandUnderdevelopedRegions[M].Duckworth,London:GeraldDuckworth1957.
[5]AvanishK.Dixit,JosephEStiglitz.Monopolisticcompetitionandoptimumproductdiversity[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77,67(3):29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