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行為習慣的心理機制是強化后的條件反射鏈接系統,自我約束力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自律,而不是依靠外力的強制。自我約束力是在學生對于紀律的認識和自己要求的基礎上形成的
摘要:行為習慣的心理機制是強化后的條件反射鏈接系統,自我約束力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自律,而不是依靠外力的強制。自我約束力是在學生對于紀律的認識和自己要求的基礎上形成的遵守紀律的行為習慣,是道德品質、健全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低年級階段培養學生自我約束力是非常必要的,對學生一生的成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小學生;心理發展;自我約束力
心理學研究發現行為習慣的心理機制是強化后的條件反射鏈接系統,要完全消除一個已經形成的條件反射比獲得這個反射困難得多。“稟性難移”“積習難改”就是很好的說明。所以,低年級階段培養學生自我約束力是非常必要的,對學生一生的成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培養低年級學生自我約束力的理論依據
(一)低年級學生大腦皮質抑制機能的發展是培養自我約束力的生理前提
個體心理的發展是以腦的發育為物質基礎。發育正常的成人腦重平均為1400克,3歲兒童腦重約1011克,相當于成人腦重的75%,而9歲兒童腦重就達到約1350克。由此可見小學低年級6~9歲兒童腦重增加非常顯著,而腦重量的增加是和腦神經細胞的增大、腦細胞纖維的增長相聯系的,這就使神經興奮的傳導更加精確、迅速。同時,在皮質抑制機能方面,兒童約從4歲以后內抑制就蓬勃發展起來,在學習、生活條件的作用下,特別是隨著言語的不斷發展,以及年齡的增長,兒童的內抑制機能發展迅速,表現在兒童細致地分析綜合外界事物且更善于調節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使自己行為更有組織性。大腦皮質抑制機能的發展是兒童認識外界事物和調節自身行為的生理前提。
(二)低年級學生年齡階段特點有利于自我約束力的形成
人的心理發展具有階段性,自我約束行為的形成固然也具有此特性。只有當學生心理發展到特定的年齡階段,具備了形成的基礎與條件時,這種習慣的形成才具有可能性,或者是更容易形成。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的張梅玲研究員在談到習慣形成的階段性時曾經說過:“低年級孩子具有兩個特點,一是可塑性,尤其6~12歲期更是這樣,因為他正處于發展當中。這時可以對他作出一些規定,他雖然不懂為什么,但因為是在形成中,所以就不費勁。另一個是模仿性,小孩子的習慣、行為有很多是通過模仿形成的。比如多數知識分子家庭的孩子比較喜歡買書看,其實父母未必有意培養孩子這個習慣,而是因為他的父母平時愛看書、買書,這樣孩子漸漸地模仿,潛移默化地形成了愛看書的習慣。”古人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所以,教師家長抓住有利時機培養低年級學生的自律行為將事半功倍。
(三)低年級學生心理發展階段是形成自我約束力非常有利的心理條件
著名認知心理學家皮亞杰在《兒童的道德判斷》一書中,把兒童的品德發展分為四個階段:自我中心階段(2~5歲)權威階段(6~8歲)、可逆性階段(8~10歲)和公正階段(11~12歲)。低年級兒童(6~8歲)品德發展正處在“權威階段”,這一階段的兒童絕對地尊重和順從外在權威。兒童尊重道德的權威,認為服從有權威地位的人是正確的。這樣他們把學校、教師、家長規定的規則看作是固定的、不可變的,因而能順利地接受并努力執行,這是形成兒童自我約束行為的非常有利的心理條件。隨著年齡增長,兒童認知豐富,會漸漸認識到教師、班集體、家長的要求、規則多是共同約定的,他們會根據自己的認知傾向于公正、平等,外部規則的控制作用也會隨之降低。兒童心理發展水平的提高會阻礙兒童自我約束力形成的速度與質量,成為形成自律行為的不利條件[1]。
二、培養低年級學生自我約束行為的策略
(一)進行科學的日常教育訓練是培養學生自我約束行為的前提
教師要在講清楚紀律重要性的基礎上制定詳細、全面、朗朗上口的規定、規范與規則,切實搞好課堂紀律和常規訓練,讓規定、規范搞好課堂紀律和常規訓練,讓規定、規范成為孩子們學習行為的標桿。同時要注意,規定、規范與規則一旦提出,執行要堅決,及時檢查,及時強化,強化手段可以多樣化(“代幣”與精神相結合),獎懲要一視同仁,切忌朝令夕改,對學生親疏不同。
(二)精心設計并組織教學活動是培養學生自我約束力的根本途徑
低年級學生的認識活動常依賴無意注意。在教學中學生的注意狀態取決于教學內容的直觀性和形象性,教學內容和手段只要是生動的、新異的,就能引起他們的注意。研究表明,低年級兒童的無意注意已相當成熟,一切能引起成人無意注意的對象也能引起低年級兒童的注意。如果教學內容沒有趣味,教師又不能運用有趣的教學方法,那么課堂上就會出現“開小差”、擺弄玩具、做小動作等現象。此時,他們的學習活動往往需要教師或家長的督促。有意注意基本上是被動的,所以教師要精心組織教學內容,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充分利用無意注意的積極作用,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自律行為[2]。
(三)樹立良好的榜樣,促進自律行為的形成
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以及大量的實踐經驗都證明,社會學習是通過觀察、模仿來完成的,習慣、態度與品德作為社會學習的一項內容,也可以通過觀察、模仿榜樣的行為而習得。低年級學生有很強的“向師性”,都希望得到老師的表揚,做老師喜歡的學生。同時他們很喜歡去模仿那些受到老師表揚、喜歡的學生的言行。所以,教師要多鼓勵守秩序的學生,并樹立他們成為全班同學的榜樣,這樣也能促使學生更好地發展自我約束、自我調節的能力。
(四)家校教育要求一致是培養學生自律行為的必要保證
教師要經常和家長溝通與交流,讓家長及時了解孩子在學校的學習情況,向家長說明學校對學生的要求及其重要意義,以得到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教育管理與教學的認同、理解與支持。目的是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文明禮貌習慣、熱愛勞動與勤儉節約等等,以此促進孩子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從低年級起培養學生良好的自我約束力,無論在兒童的學習活動上,還是其個性發展上,都是極為重要的。在這個時期,教師家長的任何疏忽大意,都會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所以說,良好的自我約束力是孩子們一生中最大的財富,愿我們能成為孩子們精神上的領路人。
參考文獻:
[1](瑞士)皮亞杰(JeanPiaget)著.傅統先,陸有銓譯.兒童的道德判斷[M]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84.
[2]曹華,田宏麗.論學生自律能力的培養[J].高校社科動態,2007(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