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對于我國社會治安的防控體質當中,軌道交通范疇的公共安全防范方面屬于其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的問題涉及到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并且與我國城市軌道交通
摘要:對于我國社會治安的防控體質當中,軌道交通范疇的公共安全防范方面屬于其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的問題涉及到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并且與我國城市軌道交通的全方面綜合治理有著緊密的關聯。本文通過將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中存有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并對其提出針對性的防范對策。
關鍵詞:公共安全防范對策城市軌道交通
通過世界各個城市中發生的危害軌道交通安全方面的實際案例來言,軌道交通屬于各個城市地域文化的風向標已經成為極端人士以及恐怖分子制造事端的聚集點,因此一旦發生恐怖暴力的突發事件,將會造成極為嚴重且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對于城市成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工作需要進行相應的完善與優化,使其工作內容更加穩定,提升人民群眾安全防范的意識,從而能夠實現順暢、安全、綠色的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體系的建設。

1目前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存有的問題
1.1地域性實施法規細則亟待完善與規劃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時各個城市軌道交通網的鋪開,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方面僅僅實施單行條例來進行行為的調整以及規范,這樣就會顯得較為“單薄”。另外對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信息的公開以及統計、交通線網的建設、規劃以及管理、工程建設、評估以及驗收等環節,乘客在軌道運營的過程當中發生受傷、死亡等事故,城市軌道交通運行中對于突然出現的事故、事件的處置與預防等方面,這些都需要對其進行相應的完善以及補充針對性的實施細則以及法律法規。
1.2地方實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達不到標準
對于各個城市、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有這顯著的差異,因此對于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的要求也會有所不同,部分城市以開通以及運用軌道交通,在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規定的標準中,發現部分地區并沒有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來進行調整工作,因此導致不能夠發揮出針對性的作用,因此不能最大程度的發揮“國標”的作用。這就需要制定出一套適合地方,且具備針對性的標準。
1.3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體質不夠完善,整個體系聯動防范水平較弱
對于已經開通運營軌道交通的城市地區當中,在對于存隱患的排查工作以及調處工作明顯能夠體檢出軌道交通工作相應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整個體系的聯通防范的水平較差。主要原因有兩點:其一,缺失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對于個別城市或者地區當中自打開通營運軌道交通以來,并沒有及時的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更是不具備較為統一且有力的監督管理組織的制度,到時監督管理工作的能力存在不足。其二,當地政府部門采用多頭監管。對于平常的工作過程當中,各個部分存在著分工明確但是相互只能并無ResearchonCountermeasuresforPublicSafetyofUrbanRailTransitZhangLikuiAbstract:Forthepreventionandcontrolofsocialsecurityinourcountry,thepublicsafetypreventioninthefieldofrailtransitisanextremelyimportantpartofit.Theproblemofpublicsafetypreventionofurbanrailtransitinvolvesthepublicinterestsofourcountryandiscloselyrelatedtothecomprehensivemanagementofallaspectsofurbanrailtransitinourcountry.Thisarticleanalyzessomeoftheexistingproblemsinthepublicsafetyofurbanrailtransitandproposestargetedpreventivecountermeasures.Keywords:publicsafety,preventivemeasures,urbanrailtransit合作的情況,到時監督管理的工作力度較為弱化、分散,并且不具備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進行統一組織、協調、領導的常設機構單位,從而不能夠有效的形成監督合力。
1.4軌道交通安全防控體制中不具備反恐防暴的能力技術與保障
安全防范不單單是對于軌道交通,更是對于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的較為單一的需求,并且對于通信、通風、電力等實物資產一級系統也要進行不斷對其安全保障的能力進行提升。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不能局限于易燃易炸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治安等進行安全防范,并且還需要根據交通軌道的客流量的特質,重點防范毒氣襲擊、自爆自燃、武裝襲擊等恐怖暴力的活動。因此對于這些需要實施重點防范的隱患,目前迫切需要建立軌道交通的防暴反恐的安全防控體系。
1.5宣傳引導措施不夠力度,群防群治制度不夠全面
其一,地方政府不具備高效的綜合治理,軌道交通營運單位部門與當地政府只能部門相互協作溝通的機制仍需優化完善;其二,宣傳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的力度不夠,并且對于加強國民群眾的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的能力以及實施執行力不夠;其三,對于軌道交通安全防范在宣傳的手段方面,缺少技術方面的應用,不能夠合理利用媒體報道的形式,將公共交通治安工作作為主題內容進行宣傳,不能夠有效將典型案件、事件,重大戰果等進行大力的宣傳工作,從而不能夠發揮其震懾違法犯罪的重要作用。
2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的對策
2.1建立針對性的標準規范,使法規政策得以優化完善
首先,對綜合全面的管理工作。當開通前城市軌道交通運用的城市地區中大多數都是以“辦法”、“條例”等方式來確定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的“基本法”,制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營運管理以及規劃,建設等制度。在進行下一步當中,各個城市可以通過本地的軌道交通線網的主體發展趨勢來訂定《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法》,能夠建立各個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規劃、安全、營運、土地開發以及投資融資等基本制度,并且使其具備系統性。其次,在管理規劃方面,要及時制定相關軌道交通線網的計劃、審查、建設等計劃管理全方面所需實施的細則。再次,完善安全管理工作,要積極研究并且制定相應的軌道交通安全認證、安全評價以及安全報告等工作實施的細則。另外為了避免城市軌道交通在營運的過程當中出現乘客受傷或死亡的事故處理程序,加強發生事故、事件的處理效率,應該制定出針對性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乘客傷亡事故處理與調查辦法》,將事故的責任進行合理明確的劃分,并且能夠將事故現場進行細化的處理。最后,要及時的制定處各個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方案的技術標準。要讓各個地方城市能夠更好的適應軌道交通安全防范時機工作的需求,因此就需要軌道交通的主管部門單位要及時制定出能夠與城市當前治理形式加我適合的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的檢查等級標準,從而能夠加強軌道交通行業的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考核。
2.2有效落實各個地方職責責任,使安
全監督機制更加有序化,從而能夠合力實施安全監管首先,要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的領導工作,可以將交通運輸部門單位與當時公安機關牽頭,來與正度部門建立相應的定期的聯席會制度等方式,加大協作溝通,能夠將信息實施共享化,并且對其進行研究并提出相應的意見,像政府部門以及黨委進行匯報,從而來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管理機制。其次,要合理引用必要的手段措施來對營運安全進行維護,使安全管理工作得以完善。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運營服從安全”的觀念,將安全防護工作的制度能夠落實到日常工作當中,加大隱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再次,要嚴格遵循安檢招標的程序來嚴格篩選出最為優質的單位來進行安全檢查工作。相應具體的安全檢查工作可以有軌道運營單位來實施招標的方式來雇請安檢(安保)服務公司來承擔具體工作,與此同時案件單位要制定“準入退出規范”,從而最大程度的保證安檢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最后,對于軌道交通相關的主觀單位部門要將指導職責進行相應的落實。主管部門單位要監督督促安全防控單位與軌道運營企業要嚴格將安全防控職責以及各個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實施。
2.3優化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統,使其充分提供技術性保障
首先,可以在車廂內部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可以及時的將收集的信息數據傳輸給系統。當心部分城市軌道交通在運營車廂內部安裝視頻監控,但是不能夠將收集的信息內容進行及時的傳輸,由于在車廂內部發生的突發性的事件或者事故極容易使承造產生恐慌,從而導致出現傷亡事故,建設完善的無線傳輸系統就可以及時的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部門進行信息數據的傳輸工作,使公安機關單位能夠實時對車廂內部進行視頻監控,從而在可以針對性的進行調警,將事件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其次,要將對車廂內部的實時視頻監控與應急響應進行聯動結合。可以參照我國報警系統較為完善的單位部門,例如公安機關指揮中心的報警系統以及銀行等單位的報警系統,要對列車在運行過程當中能夠與公安機關部門進行點對點的實時報警系統進行設計與建設,從而可以在第一時間能夠熟悉了解掌握具體發生的事件情況,能夠在第一時間進行快速的處置。最后,要安裝反恐爆炸的全方面探測系統。例如在地鐵的入口,進站口、展廳等存在人流較為密集的區域將炸藥以及易燃易爆炸物品的探測設備裝置進行安裝,并且要配備相應的高科技的排爆設備裝置,提升在發生暴恐襲擊這種突發事情的救援應急的能力,最大程度的保證我國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2.4加大宣傳引言力度,使群防群治的制度更加完善
首先,可以將安全防范的宣傳工作力度進行提升,加強群眾對安全防范的能力以及意識。可以通過利用固化的安防宣傳為載體,提升社會化宣傳的廣泛性以及持久性。與此同時要在地鐵的站臺去、站口等較為重點的關鍵部位建造警方提示牌或者提示欄,能夠讓群眾第一時間看到安全防范的相關知識。其次,要對地鐵站中的工作人員以及民警等進行專業知識以及技能的加強培訓工作,加強其工作能力,使其具備在發生突發事件使能夠及時有效的對事件進行處理的能力水平。軌道運營企業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單位部門的工作,并且要編制相關的安全防范工作手冊,保證地鐵工作人員以及地鐵民警能夠人手一本,嚴格落實對于工作人員的應急演練以及安全培訓的機制,能夠使地鐵中的工作人員都具備較強的職業素養,并且能夠與地鐵公安機關單位進行工作上的高效配合,使其能夠積極參與進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的日常工作當中。最后可以積極促使以及發動更多的群眾能夠參與進安全防范的工作當中來。可以充分利用警訊平臺,新媒體技術、微博等,使軌道交通安全防范的工作宣傳的力度的一提升,并且有效增加了群眾安全防范的意識。
3結語
綜上所言,對于目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也使其交通出行的需求越來越大,并且城市軌道交通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目前主要發展對象之一。伴隨各個城市中軌道交通的規模日漸增多,因此在安全防范工作上就需要進行針對性的優化與完善,針對各個地方制定規范制度,推行齊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完善交通安全防范的系統,加強群防群治的制度,從而能夠使軌道交通出行更加順利,有效推動我國軌道交通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江嵐.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對策研究[J].學習與實踐,2020(11):77-84.
[2]成亦農,陳瑾申,龔蔚.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統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架構分析[J].城市軌道交通研究,2019,14(S1):24-28+34.
張立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