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內容提要:基于20022015年省級面板數據,采用雙重差分方法估計了2004年以來實施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糧食價格波動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在分離了供給、需求以及宏觀經濟因素對糧
內容提要:基于2002—2015年省級面板數據,采用雙重差分方法估計了2004年以來實施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糧食價格波動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在分離了供給、需求以及宏觀經濟因素對糧食價格波動的影響之后,最低收購價政策顯著降低了政策執行區省份小麥價格波動率2.4個百分點,發揮了穩定小麥市場價格的作用。進一步的分析表明,政策的長期效果較短期更為明顯。但是,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稻谷價格波動的穩定作用并不顯著。這些結論具有較好的穩健性,對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具有參考意義。
關鍵詞:最低收購價;價格波動;政策評價;雙重差分

一、引言
糧食安全一直是政府關注的重中之重。2004年、2006年起在主產區分別對稻谷、小麥兩個主要口糧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以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在保障糧食安全、保護農民利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李國祥,2016)。2017年一號文件指出“要堅持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合理調整最低收購價水平,形成合理比價關系”。2017年2月,首次全面下調了稻谷最低收購價,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比2016年分別下調了2.3%、1.4%和3.2%。2017年10月,開始首次下調小麥最低收購價,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為每50公斤115元,比2016年下調了2.5%。合理調整最低收購價水平,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我國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糧食價格波動的影響,旨在回答以下問題:最低收購價政策能穩定糧食價格波動嗎?與那些政策非執行區省份相比,最低收購價政策對政策執行區省份的穩價作用程度如何?回答上問題,還可以從側面反映目前最低收購價政策調整會對國內稻谷和小麥價格波動產生怎樣的影響。這些都是在推進糧食最低收購價改革過程中亟需探討的問題。
二、模型設定與與數據說明
(一)計量模型設定
要研究最低收購價政策是否穩定了糧食價格,需要比較政策執行區在政策實施前后的兩個時間段里價格波動的變化。然而,除政策因素之外,一個地區糧食價格波動還受到國內供求關系、宏觀經濟因素以及國際市場價格等因素的綜合影響。因此,考察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糧食價格波動的影響,有必要引入雙重差分方法。
(二)雙重差分方法適用性檢驗
雙重差分法將政策實施視為自然實驗或準自然實驗,這就要求雙重差分研究必須滿足一系列前提假設。概括而言,雙重差分法的前提假設包括兩類:隨機性假設和同質性假設(陳林等,2015)。第一,隨機性假設。就本研究而言,要排除非政策因素的影響,就要保證實驗分組的隨機性,即“最低收購價政策”對政策執行地區的選擇過程是隨機的。如果有與我們關心的被解釋變量相關的因素影響到政策執行省份的選擇,那么沒有選中的省份就不能構成有效的對照組。第二,同質性假設。處理組和對照組樣本除政策沖擊不同外,其余各方面都應具有相似的特征。這就要求處理組和對照組應具有同方差性,同時實驗組和處理組樣本的被解釋變量在政策實施前具有相同的變動趨勢。
三、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糧食價格波動影響的實證結果
(一)估計結果
首先,我們考察最低收購價政策對小麥價格波動的影響。根據式(1),對小麥的相關估計結果如表8所示。作為比較,模型1~模型3分別給出了混合最小二乘法(OLS)、固定效應(FE)和系統GMM的估計結果。在控制了GDP增長率、小麥產量增長率、人口增長率等變量后,小麥樣本的混合OLS和FE估計的政策系數均為負,但不顯著。而從GMM估計來看,政策影響的估計值為-0.0244,系數符號沒有發生變化,但在5%的水平下顯著。兩者結果略有不同,正如前文所述,OLS和FE結果是有偏且不一致的,而GMM估計正好解決內生性和異方差問題。從模型3的統計檢驗結果可知:Wald統計量用于檢驗模型參數的整體顯著性,結果表明在1%的水平下拒絕了解釋變量系數為0的原假設;Sargan檢驗的伴隨概率大于0.1,接受“不存在過度識別”的原假設;而Arellano-Bond檢驗表明,模型存在一階序列相關,但不存在二階序列相關,說明模型的估計結果是有效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影響價格波動的共性因素之后,和那些沒有執行政策的省份相比,政策執行區小麥的價格波動率在政策實施之后降低了2.44個百分點。這一實證結果,支持了“最低收購價政策穩定了小麥的價格波動”的論斷。
(二)穩健性分析
為進一步驗證本文分析結論,我們在樣本選擇上分別對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效果進行了穩健性檢驗。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的省份主要是糧食主產區,為減小糧食產量異質性對結果造成的影響,需要剔除那些產量較低的省份,用剩余樣本進行穩健性檢驗。具體地,針對小麥,剔除了低產區省份,剩余山西、內蒙古、陜西、甘肅、新疆5省(區)構成政策實施的對照組;針對稻谷,剔除了低產區省份之后,剩余上海、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重慶、貴州、云南、陜西10省(市)構成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實施的對照組。將新的對照組同處理組樣本合并之后重新進行回歸分析。表10給出了穩健性檢驗的回歸結果。回歸結果與使用全樣本的回歸結果基本一致,本文關心的核心變量(最低收購價政策)的系數和顯著性都沒有較大變化。這說明本文的研究結果有較好的穩健性。
四、結論
利用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在不同省份執行所引起的“自然實驗”,本文基于雙重差分方法,考察了最低收購價政策對小麥、稻谷價格波動的影響。我們的研究表明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糧食價格波動的影響因糧食品種不同而不同。具體表現為:最低收購價政策顯著穩定了小麥價格波動,政策的長期效果更為明顯。政策的實施平均使政策執行區省份小麥價格波動率降低了約2.4個百分點。但是,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稻谷價格波動的影響并不顯著。這可能與糧食品種特性、政策實施力度等因素有關。本文在驗證了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外生性”的基礎上,通過系統GMM估計方法來控制模型中控制變量可能導致的內生性問題,進而得到無偏一致的結果。穩健性檢驗進一步說明本研究的估計結果可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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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孫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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