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本文根據典型電力勘測設計企業的安全體系,對比分析新安全生產法,歸納出了與典型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安全體系相關的9項法條,提出管理建議,對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安全體系的
[摘要]本文根據典型電力勘測設計企業的安全體系,對比分析新安全生產法,歸納出了與典型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安全體系相關的9項法條,提出管理建議,對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安全體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關鍵詞]新安全生產法;電力勘測設計;安全體系

0引言
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已陸續進入轉型升級發展的關鍵時期,均依據《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建立了一套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以體系的持續改進作為發展的前提和保障。本文通過新安全生產法與企業安全體系的對比,對體系的完善提出了建議。
1新安全生產法中保留的內容
新安全生產法共有113個法條,其中共計38個法條未做修改。筆者發現部分文字內容有所調整,如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七十三條和第八十六條將“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修改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三十九條第二款和一百零二條將“封閉、堵塞”修改為“鎖閉、封堵”,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條將“工傷社會保險”修改為“工傷保險”,第八十條第二款、第八十一條和第一百零七條將“拖延不報”修改為“遲報”,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和第一百零七條將“行政處分”修改為“處分”。
2新法有修改的條目及管理建議
2.1關于方針與機制
新法第三條修改為“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調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監督機制。”筆者建議通過安全文化建設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通過邀請職工代表參加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主動接受所在地政府、電力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的方式完善管理體系。
2.2關于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新法第四條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筆者建議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和國家、行業、集團安全法律法規的修編,前瞻性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大力強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鞏固成果,狠抓落實。
2.3關于工會
新法第七條增加了工會監督的監督職責,明確了工會的合法權益。筆者建議在有關制度中明確工會有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將新法中工會的5個主要職責和4個監督內容寫入企業制度。企業的安全管理活動,如安全檢查、制度修編、事故調查等應考慮聯合工會共同參與。
2.4關于安全生產責任制
新法第十九條修改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和落實責任制的方式。筆者建議企業在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明確所有崗位的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每年通過目標下達或責任書簽訂的方式將崗位責任落實到人。企業在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中應明確所有崗位的考核辦法,對普通員工可采用紅線指標,對重點崗位員工可專門制定考核指標,最后統一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指標掛鉤。
作者:程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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