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納入新職業 探索將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技術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業納入職稱評審范圍 成果多樣化 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
納入新職業
探索將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技術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業納入職稱評審范圍
成果多樣化
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教案、病歷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評審
據央視新聞報道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提出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探索將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技術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業納入職稱評審范圍;支持各地圍繞特色產業、重點產業鏈設立特色評審專業,開展專項評審。
合理設置論文
和科研成果要求
通知明確,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
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淡化論文數量要求;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
各職稱系列逐步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
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歷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減少學歷、獎項等
限制性條件
通知指出,各職稱系列對申報人學歷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備規定學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破格申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專業外,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允許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
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不得將科研項目、經費數量、獲獎情況、論文期刊層次、頭銜、稱號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要求。
轉載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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