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在鄉村振興戰略和三農工作的要求下,不斷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糧食流通市場主體多元化格局逐漸形成。在此背景下,農村糧食經紀人不斷發展壯大,有力推動了農村地區糧食產業
摘要:在鄉村振興倡議和“三農”工作的要求下,不斷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糧食流通市場主體多元化格局逐漸形成。在此背景下,農村糧食經紀人不斷發展壯大,有力推動了農村地區糧食產業的深入發展,同時也給農村發展帶來了經濟活力。與此同時,農村糧食經紀人在資金、技術、管理、培訓等方面依然存在諸多問題。為了有效保障種糧利益并不斷增加農民收入,應考慮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來建立健全農村糧食經紀人管理機制,對糧食的購銷體制進行改革,不斷規范糧食收購市場,促進糧食產業健康持續發展,以保障糧食安全。
關鍵詞:農村糧食經紀人糧食安全
一、引言
農村糧食經紀人是那些長期活躍于農村地區,從事糧食收購和銷售業務,并從中賺取一定差價的經營者及社會組織。這是糧食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社會分工日益精化的產物。糧食經紀人作為糧食生產者、加工者、消費者之間的重要紐帶,起著信息傳遞、糧食購銷、行業服務等多種作用[1]。其組成主要有糧企下崗職工、村干部、頭腦靈活的農民、糧食加工行業的親戚朋友等,他們機動靈活,運作簡單,在糧食收獲季節活躍在四鄉八鄰之間。作為一支特殊的隊伍,農村糧食經紀人的意義主要表現為:
第一,彌補糧食企業收糧的各種不便,集中農村地區零散的糧食,為糧食生產者和糧食企業及加工者提供便利,與糧食市場無縫對接。
第二,給農村糧食生產者提供了售糧便利,加快了糧食轉化財富的速度。糧食經紀人的出現可以讓農村當年生產的糧食在收獲季節直接出售,省去了糧食的搬運、儲藏、加工的成本,在家門口賣給糧食經紀人,形成了雙方優勢互補,各得其利局面。
第三,為糧食企業的短時間集中糧食提供了幫助,各地糧食購銷企業通過合同與合理差價與農村糧食經紀人達成一致,能夠迅速收購農村地區的多余糧食,既緩解了糧食企業資金不足和員工不夠的矛盾,也節約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達到了優勢互補、合作雙贏的效果。

第四,加快糧食信息的傳遞速度,方便農村地區及時調整糧食種植結構。糧食管理部門通過糧食經紀人可以將緊缺的糧食品種信息傳遞下去,通過糧食經濟人的宣傳交流,能夠加快糧食政策的宣傳速度,及時傳遞糧食購銷信息,引導農民進行糧食生產,滿足糧食結構性不足的問題。
第五,增加農民收入,引導農民致富。通過糧食經紀人的信息傳遞,在利益的驅動下,不僅可以增加農村糧食經紀人的財富,也能夠帶動當地農民以農業生產來增加收入,推動了農村地區市場經濟的發展[2]。
二、農村糧食經紀人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不足,經營規模較小
我國農村地區的糧食經紀人大多是當地農民,長期生活在村鎮地區,其資產有限,資金也往往不足,發展規模和發展層次較低,在糧食收購的初始階段抗風險能力比較弱。農村糧食經紀人的經營設備比較簡單,除了基本的運輸設備和收裝設施外,幾乎沒有任何的糧食檢驗工具,更不用說糧食倉儲條件。所以在糧食的收購過程中很難確保糧食的真實質量,不能做到優質優價,收回的糧食時有變質和雜質較多的情況。再加上糧食存儲設備的缺乏,不能及時有效處理,容易滋生糧食發熱、霉變、生芽等狀況,糧食的存放不能得到安全保障,造成較大的糧食浪費。
(二)條件限制,質量參差不齊由于我國農村糧食生產能力各不相同,糧食總量分布不均,農村糧食經紀人活動不固定、不平衡,糧食收購幾乎處于無序狀態,再加上競爭的原因,容易造成糧食的收購質量參差不齊。
三、促進農村糧食經紀人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健全制度體系,加強隊伍建設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已經定義了糧食市場的基本性質,對于糧食安全和糧食企業之間的關系已經有了相關規定,建議有關部門應進一步明確經紀人從事糧食經營的規定,使糧食經紀人有章可循,自覺在規章之內合法經營。糧食流通的規章制度主要應保護正當的糧食經紀人經營業務,維護糧食安全的同時也要保護糧食經營者的合法利益,通過制度性的約束和條約管控引導糧食經紀人有序的進行經營活動,避免其不正當經營,危害糧食流通秩序,促進糧食市場的安全穩定運轉。引導他們為農民謀利益,為創效益,在長期的堅持下,使糧食經紀人與糧企公司建立長久的信任關系,為糧食的收購市場培養一批固定的糧食經紀人。
(二)加大市場監管,保護合法權益
糧食經紀人是維系農民和糧企的中介組織,賺取的利潤也是勞動所得,要完善糧食收購市場,確保糧食經紀人的正當權益,對他們的經營活動要進行支持和幫扶。糧食市場需要糧食管理部門聯合工商行政執法部門進行監管,規范他們的業務經營。引導他們按照糧食收購質量標準進行經營活動,合理整治糧食收購市場,尤其是嚴格管制依法整治那些損害農民利益,危害社會秩序,威脅糧食安全的不法分子,切實維護糧食經紀人和糧食企業的合法權益[5]。
結語
我國是世界農業大國和人口大國,糧食的重要性已經被世人所矚目。在國際糧食格局復雜多變和國內糧食結構性矛盾較突出的背景下,我國農村糧食經紀人在糧源輸送和信息傳遞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應該意識到,雖然我國農村地區糧食生產能力較強,糧食總量充足,但是糧食經紀人的總體素質依然不高,糧食流通制度和經紀人運作模式尚處于初始階段,糧食經紀人的組織化和規范化層次較低且缺少相應的制度保障。因此,應積極借鑒發達或地區的成功經驗,不斷提升糧食經紀人的專業化程度和管理效率,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不斷完善糧食流通體制,進而保障糧食流通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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