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篇 水利論文 探討防洪減災非工程措施,我國的洪澇災害發生頻率高,范圍廣,損失重,開展洪水保險,需要根據洪泛區的人口,經濟等具體情況和洪水災害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洪水
本篇水利論文探討防洪減災非工程措施,我國的洪澇災害發生頻率高,范圍廣,損失重,開展洪水保險,需要根據洪泛區的人口,經濟等具體情況和洪水災害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洪水保險辦法,在逐步全面推廣。對保護區內的建筑物,采取避洪措施,如把脂肪等建筑在土臺上,使基礎高于洪水位;修建多層建筑,高層避洪;在建筑物周圍修筑圍墻或圍堤保護等。
《城市道橋與防洪》(月刊)創刊于1984年,由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辦。是面向全國城市交通、道路、橋梁、防洪和排水工程界的科技期刊;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實用性很強的技術類刊物。本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主管,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辦,全國城市道路與橋梁技術情報網協辦,國內外公開發行。

1.防洪非工程措施的研究
20世紀50年代以來,防洪非工程措施的研究日益增多,主要由于:①洪泛區的人口迅速增長,社會經濟財富不斷發展,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洪泛區無限制開發,各國雖然修了的量的防洪工程,單洪災區失仍有增無減;②大型防洪工程投資大,而貼現率又不斷提高,效益費用比明顯下降。經濟比較貧困的國家或地區在短期難以見其控制性防洪工程;③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天劍好的防洪工程已基本建完。在新修工程時,站多地,移民安置困難,致使防洪工程經濟指示日趨下降;④由于社會經濟可出續發展的要求,受環境問題的制約越來越大;⑤現有防洪工程大多防御標準不高,超標準的洪水時有發生,為減少洪災損失,除采用相應的工程措施外,管飯采用防洪非工程措施。
2.防洪非工程措施的內容
2.1 搞好防洪法制建設,包括法規建設和防洪防災教育。防洪治水必須有法可依,依法治水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已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堤防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水保持法》等重要法律,各地,各部門也有相應的法規條例,標志著我國的防洪工作已初步走上法制化的道路。防洪是人名關天的大事。只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方能遇危不驚。我國大部分江河防洪工程標準低,洪水災害斌帆不斷,嚴重威脅著官大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而在不少地方,人們水患意識與防洪觀念淡薄,防洪法律和政策意識不強,防災抗災與避險保安只是欠缺。因此,必須對全民進行防洪放在教育。
2.2 簡歷洪水預報,洪水調度和警報系統。在洪水到達之前,應用衛星,雷達把天空的氣象和實測的水文氣象數據通過采集,傳輸并進行數據處理,作出雨量,洪峰,洪量,洪水位,流速,到達時間,洪水歷時等特征值的預報,密切配合防洪工程,進行洪水調度;及時對洪泛區發出警報,組織搶救和居民撤離,以減少洪災損失。一般來說,洪水預報精度愈高,遇見其愈長,減少洪水災害的作用就愈大,為做好洪水調度,應建立防洪決策支持系統。防洪決策支持系統為應用系統科學的理論和方法有效性提供了重要手段,保障防洪決策的正確性和實施過程中的有效性。
2.3 利用常規檢測手段和遙感等現代技術,及時對洪水進行檢測,以便采取措施,減少災害。
2.4 通過政府頒布法令或條例,對洪泛區進行管理。一方面,對洪泛區利用的不合理現狀進行限制或調整,如有的國家采用調整稅率的政策,對不合理開發紅發去采用較高稅率,給予限制;對進行遷移,防水或其他減少洪災損失的措施,予以貸款或減免稅收甚至進行補助。另一方面,對洪泛區徒弟未來的利用進行規劃,實現洪泛區的合理開發,防止無限侵占洪泛區,以減少洪災損失。 2.5 清除河道中影響行洪的障礙物。排洪河道多為復式斷面,河灘部分是季節性或不定期地行洪,有的是每年汛期上水漫灘,有的是幾年才漫灘一次。尤其是在上游修建水庫以后,由于洪水得到調節, 下游河道洪水漫灘的給予相應減少。這種不常上水的灘地,使人們對洪水的認識淡薄,往往成為盲目墾殖占用的對象。在人口不斷增長和工業,交通事業不斷發展的情況下,有些喝道由于管理不善,在河道內認為設障,任意墾殖河灘或占用河槽等。因此,必須加強河道管理,嚴格執行河道管理法規或條例,清除河道中影響行洪的障礙物,以保證河道順利行洪。
2.6 實行洪水保險,對洪水災害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社會或集體進行賠償。實行洪水保險首先要根據洪水發生機遇大小,編制洪水風險圖,確定防洪保險費率和制定政策,法規等,并有主管部門頒布施行。有自愿參加保險和強制保險兩種。通過調整費率辦法,可依制約洪泛區的不合理開發。其特點是:洪泛區內的機關,工礦,企業和居民參加保險者(投保的單位和個人)按保險合同或契約,向保險機構交納保險費;保險機構將保險費集中起來,簡歷保險基金,當投保單位或個人的財產遭受洪災損失后,保險機構就用這項基金按照保險合同,依法履行賠償。洪水保險具有社會互助互濟的性質,洪災損失在較大范圍內有眾多參加保險者分擔。推行洪水保險制度,是晚上社會化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于減輕國家在災后救濟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財政負擔,有利于發動全社會力量,分散洪水災害風險,提高救助力度,有利于提高受洪水威脅地區群眾的水患意識。
2.7 對洪水風險進行分析與管理。為把洪水災害損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須分析發生洪水災害風險程度的大小,并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對受洪水威脅地區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的管理。這是防洪非工程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洪水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洪水災害風險評估,洪水災害風險分析和洪水災害風險管理。洪水災害風險分析是要尋去風險幅度方面的信息,確定一旦洪水災害風險成為現實將會造成的后果以及可采取的應對辦法,洪水災害風險是有多方面因素構成的,因而洪水災害的風險管理也應當對暴雨,洪水,工程,洪水調度,保護區管理,防洪投入等風險因素進行全方位的管理。洪水災害風險管理是,識別各類風險因素,對其進行監視和平谷,并采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降低其風險,用最小的成本將洪水災害風險控制在可依接受的范圍之內,洪水災害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的循環過程,包括確定風險管理目標,風險分析,風險決策,風險處理等過程。
2.8 提出超標準洪水防御措施。防洪工程的設計只能以一定的洪水量級為標準。因此,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洪水在所難免。當洪水超過防洪工程的設計標準或超過防洪體系的設計防御能力時,為確保防洪保護區內城市,重要工礦企業,重要交通鐵路,干線等重點保護對象或大部分地區的防洪安全,必須采取超常規的應急對策。為避免或減輕遭遇超標準洪水所造成的重大災害,往往采取緊急加高加固堤防,運用蓄滯洪區或緊急保壩等措施,力爭堤防不決口,水庫不跨壩;一旦地方決口或水庫垮壩,要緊急搶注臨時防線,限制洪水淹沒范圍并轉移洪水威脅區的居民和重要財產,以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2.9 做好洪災救濟工作。我國的救災工作,汲取了歷代就在辦法的經驗教訓,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以人為本,從實際出發,采取多種救災措施,積極搶救和保護災民的生命安全,幫助群眾克服洪水災害所造成的困難,盡力做到有災無荒。我國的就在工作由國家民政部門主管。多年來的就在工作總方針是“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救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這個就在方針的基本精神是,堅持生產自救,通過回復和發展再去的生產,克服自然災害帶來的困難。善后救災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災民和安排好災民的生活,幫助災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修復水毀工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