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國城鎮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必然要求,是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的重點內容,了解和把握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發展階段和研究現狀有助于對該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國城鎮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必然要求,是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倡議的重點內容,了解和把握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發展階段和研究現狀有助于對該問題的深入探索和研究。本文是一篇博士畢業論文范文,主要論述了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
摘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當前學術研究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對農業轉移人口的稱謂演變、市民化發展階段進行了梳理。通過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測度、市民化障礙以及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對策建議進行了綜述,分析了當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的瓶頸和不足,并對未來的研究方向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希望為進一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的深入研究提供參考和借鑒。
關鍵詞: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民工
一、農業轉移人口的稱謂演變
農業轉移人口是我國改革開放以后,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特殊群體。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轉移人口這個群體的稱謂經歷了幾個階段的變化,從最初的“盲流”“打工仔、打工妹”到“進城務工人員”“農民工”,再到現階段的“農業轉移人口”。雖然各稱謂的準確含義不完全相同,但各稱謂的主體人群是基本一致的。“農民工”用得最多,也是官方曾經認可使用的稱謂。“農民工”最早是由中國社科院張雨林教授提出,他在1984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首次使用“農民工”稱謂,隨后被大量引用。2006年《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一次把“農民工”概念寫入中央政府具有行政法規作用的文件。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加強勞動保護,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合法權益。”“農民工”群體的稱謂及其合法權益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視和認可[1]。但由于“農民工”稱謂具有明顯的身份歧視,而且不符合我國未來發展趨勢的要求。十八大報告用“農業轉移人口”代替“農民工”,反映了黨中央對我國發展新趨勢的深刻把握,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2014年推出的全國戶籍制度改革更是中央政府關于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的一部分。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和稱謂的轉變,不但是為了消除明顯的身份歧視,而且是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明確的思路,更是為了徹底解決阻礙我國持續健康發展的城鄉二元制度。為了表述的方便,本文將不同階段的農業轉移人口稱謂統一為農業轉移人口。
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內涵界定
根據已有研究成果,筆者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內涵分為三種不同的觀點,分別命名為“過程觀”“結果觀”和“綜合觀”。
第一種觀點是“過程觀”,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市市民的一個過程,以鄭杭生、王桂新等人為代表。鄭杭生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指作為一種職業和社會身份的“農民”在向市民轉變的進程中發展出相應的能力、學習并獲得市民的基本資格、適應城市并具備一個城市市民基本素質的過程[2]。王桂新等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指遷居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社會環境中逐步向城市市民轉變的過程[3]。
第二種觀點是“結果觀”,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一種結果,以趙立新、胡杰成等人為代表。趙立新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最終結果是農業轉移人口實現了身份的轉變、地域的轉換、產業的轉移和思想觀念的轉化[4]。程建林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但包括身份、地位、權利的市民化,而且包括自身素質、思想觀念與行為方式的市民化[5]。胡杰成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首先是制度市民化,其次是經濟市民化,最后是社會與文化市民化,形成城市的生活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6]。
第三種觀點是“綜合觀”,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僅僅是一個過程,還是一種結果,以劉傳江、簡新華等人為代表。劉傳江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指離農務工經商的農業轉移人口克服各種障礙最終轉變為城市市民的過程和現象,最終表現為工作、社會身份、個體素質以及思想行為等層面的市民化,市民化既是一種過程,也是一種結果[7]。簡新華等在上述基礎增加了農業轉移人口生活質量的市民化這一內涵[8]。
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階段判斷
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目前所處的階段,學術界觀點不一,最具代表性的的觀點有三種:
第一種觀點是“半城市化階段”,以王春光為代表。王春光認為“半城市化”是我國農業轉移人口沒有完全取得市民資格的現實狀況。“半城市化”包括三個層面:城市各個系統之間相互不銜接和不整合;不同城市人群在工作、生活層面之間的相互排斥;心理上的相互隔閡[9]。
第二種觀點是“虛城市化階段”,以陳豐為代表。陳豐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的“虛城市化”是由于城市和農村戶籍制度及相關制度的不統一,農業轉移人口難以在市民化過程中改變農民身份,對流入地城市無法形成認同感和歸屬感,進而成為游離于城市體系之外特殊群體的狀況,無法形成真正的市民化[10]。
第三種觀點是“市民化的第二階段”或“后市民化階段”,以劉傳江、鐘水映為代表。劉傳江認為我國市民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第二階段是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向市民身份的變化,目前處于艱難轉型的第二階段[11]。鐘水映、李魁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劃分為兩步:第一步是“半市民化”(農村剩余勞動力轉變為農民工);第二步是“后市民化”(農民工逐漸轉變為城市市民),我國當前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處于“后市民化”階段[12]。
四、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測度研究
對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測度研究,可以分為兩個層面的研究: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
理論研究主要是通過理論分析和模型構建,分析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測度的原理。張延平、熊巍俊應用系統動力學,設計了測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理論模型,模型包括勞動力供給、勞動力需求、城市人口容量和農業轉移人口入城規模四個變量,從理論上解釋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測度的原理[13]。盧國顯認為文化差異、地位差異和空間隔離都是影響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社會的重要因素[14]。周密等從市民需求與市民供給的角度,提出了一種新生代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的測度方法,運用需求可識別的Biprobit模型測度了樣本地區的市民化程度[15]。 應用研究是對理論研究的深化和細化,學者根據理論研究,提出測度指標體系并應用實際數據進行驗證。劉傳江、程建林構建了一個測度市民化水平的指標體系,主要包括:外部制度因素(土地流轉程度、戶籍制度改革進程、就業市場的統一、社會保障覆蓋率)、群體因素(市民化意愿、市民化能力)和個體因素(個人素質、收入水平、城市居住時間、自我認同)等三大類指標[16]。張斐建立了一個包括經濟層面、社會層面、心理層面3個一級指標,收入、住房、社會保障、職業聲望、語言等8 個二級指標的市民化水平指標測度體系[17]。
五、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宏觀障礙和微觀障礙
(一)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宏觀障礙
關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宏觀障礙的研究比較多,大致可以歸納為三類:制度政策障礙、資金障礙和環境障礙。
制度政策是阻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首要因素。李培林認為戶籍身份的不確定直接影響各種福利待遇和政府的政策性導向[18]。李強認為處于社會底層的城市農業轉移人口的上升渠道受到了戶籍制度的阻礙[19]。呂柯認為戶籍與土地制度的障礙嚴重影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順利推進[20]。劉傳江、徐建玲認為土地流轉和征用、戶籍、就業、社會保障制度以及勞動力市場等因素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具有負面影響[21]。黃錕認為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以及依附于戶籍制度之上的社會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務制度,延緩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22]。丁靜認為目前制約我國農業轉移人口流動的制度障礙已經解除,但與城市融合還受到種種制度因素的制約,導致其長期處于“半市民化”狀態[23]。
資金也是影響市民化的重要因素。陳廣桂認為城市房價虛高增加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給城市化帶來了負面影響[24]。張國勝認為目前政府難以承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社會成本是影響其轉移的根本障礙[25]。張波認為由于受市民化成本的約束,農業轉移人口雖有市民化的強烈愿望,但也無法真正實現[26]。陸成林認為由于目前無法準確計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構成及總體規模,各級各地政府之間還沒有建立科學有效的成本分擔機制[27]。
環境障礙主要包括輿論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方面的障礙。鄭月琴認為關注農業轉移人口的社會文化環境對市民化進程具有重要影響[28]。吳業苗分析了昆山市塑造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環境對其市民化的積極影響[29]。胡杰成認為市民化是農業轉移人口與社會結構密切互構共變的過程,經濟環境和輿論態度對這一過程有重要影響[30]。宋萬林認為目前的輿論環境對于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具有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31]。
(二)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微觀障礙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微觀障礙可以從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本三個角度進行梳理。
1.人力資本障礙。呂莉敏、馬建富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群體存在文化素質低、就業技能缺失、技能結構不合理等人力資本障礙[32]。李培林、田豐描述了農業轉移人口在經濟、社會、心理和身份四個層面的市民化狀況,分析了人力資本因素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影響[33]。林娣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的人力資本存量低和積累不足已成為制約其市民化進程的重要障礙[34]。徐建軍認為農業轉移人口擁有的人力資本存量不足,已經影響到其市民化進程[35]。
2.社會資本障礙。劉傳江、周玲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的特殊社會地位直接導致他們社會資本的匱乏和生活質量的下降[36]。汪國華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的社會資本向外擴張少、增量小,實質性收益有限[37]。梁波、王海英發現農業轉移人口擁有的社會資本越多,他們與流入地城市的融合程度越高[38]。劉麗認為農業轉移人口面臨的政治、經濟、制度、文化方面的“社會排斥”嚴重制約了社會資本效力的發揮,阻礙了他們的市民化進程[39]。袁鵬舉、周化明發現農業轉移人口社會資本以強關系型社會資本為主,對外信任度不高,缺乏組織型和制度型社會資本[40]。盧小君、孟娜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由于在經濟地位和社會資本方面的弱勢以及制度限制影響了他們與城市的融合[41]。
3.文化資本障礙。王小紅認為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市民在文化資本分配起點上的不公平導致其在城市的持續性邊緣地位[42]。劉輝武認為文化資本缺乏直接阻礙了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主流社會[43]。胡洪彬認為農業轉移人口的文化資本普遍不足[44]。李振剛、南方發現城市文化資本對于農業轉移人口心理融合具有顯著的積極影響[45]。
六、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對策與建議
學者們提出了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各種對策與建議,筆者歸納為三個方面。
(一)改革阻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體制、機制和制度
胡平建議徹底改變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改革戶籍制度,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落戶的辦法和規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合法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46]。錢正武認為應當充分發揮社會政策的重大作用,在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政治參與、城市管理與服務等方面構建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社會政策支持系統[47]。馬桂萍認為城市政府部門應取消城鄉二元制度,在農業轉移人口退出農業、進入城市、融入城市等關鍵環節構建有利于市民化的制度安排[48]。周小剛等提出各級政府要把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納入到城市公共服務體系中,創造農業轉移人口成為產業工人和市民的制度條件,健全涵蓋農業轉移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49]。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提出要加快推進就業、義務教育、公共住房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形成農業轉移人口與市民完全一致的公共服務制度體系[50]。辜勝阻等指出推動城鎮化轉型需要深化一系列配套改革,重點要處理好人、錢、地、空間四個基本問題[51]。楊云善認為必須構建一套包括經濟融合、政治融合、文化融合、社會融合和制度融合的機制來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52]。
(二)提升農業轉移人口的素質和能力 劉小年認為應該從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素質與市民化能力出發,根據農業轉移人口生存現狀,選擇市民化的路徑[53]。韓俊強、孟穎穎認為通過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素質可以提升他們對流入地城市的適應能力和融合水平[54]。王竹林、范維運用人力資本理論闡釋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能力內涵,分析了人力資本與農民工職業轉化能力、城市生存生活能力和城市融合發展能力形成之間的作用機理,并提出通過教育培訓制度設計、機制完善、模式選擇等路徑創新以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能力[55]。
(三)構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范紅忠認為市民化需要流入地政府支付龐大的顯性成本[56]。唐根年等應用“門檻理論”和動力學模型發現: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需要降低入城門檻、增加經濟收入并逐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57]。張國勝等提出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模型,認為要基于市民化成本和個體特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實現市民化[58]。諶新民、周文良認為賦權還能和成本分擔機制設計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順利進行的關鍵[59]。茍興朝認為構建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需要加強頂層設計[60]。
七、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存在的瓶頸與空白
近年來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整體研究狀況呈現出多學科交叉、研究層次提升、多種方法綜合使用、研究難度加大、研究價值提升等特征,為后續研究提供了堅實的研究基礎,為市民化實踐提供了理論與方法上的指向。但是,筆者認為目前關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的研究還存在一些瓶頸和空白之處。
(一)現有文獻對農業轉移人口及其市民化的基礎數據及變化趨勢缺乏深入研究
農業轉移人口的存量判斷和增量變化趨勢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的基礎,也是相關部門制定決策的依據。雖然目前對市民化問題進行了多角度和多層面研究,但對不同地區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缺乏全面系統的認識和清晰的判斷。已有研究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評價大多是基于特定區域的調查樣本,開展市民化進程和程度的實證研究,對于判斷和預測我國宏觀層面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所處階段的指向意義不明顯;盡管國家統計局有針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專項監測,但缺少基于監測數據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現狀及變化趨勢的動態跟蹤研究;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評估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值得商榷;缺少對農業轉移人口大樣本數據的分析與跟蹤研究以及市民化現實狀況的比較研究。
(二)現有文獻對于制度改革背后的基礎性和支撐性的問題缺乏足夠的認識和重視
已有文獻對全面改革以戶籍制度為根源的城鄉二元制度已達成了基本共識,但對于制度改革背后的基礎性和支撐性問題認識不足。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但涉及城鄉二元制度的全面改革,而且涉及到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帶來的就業機會、就業層次和就業質量變化,還涉及到農業轉移人口的個體素質提升以及社會融合等問題。另外,還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和政府在市民化過程中的協同作用。只有真正解決了制度改革背后的基礎性和支撐性問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才具備了堅實的基礎,否則,將會影響我國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倡議目標。
(三)已有研究中關于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融合的研究思路脫離現實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全面融合是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的重要保障,但是,現有文獻中關于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融合的研究思路與現實脫離,通過改變農業轉移人口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以促進其全面融入城市社會難以實施。這種研究思路有兩種前提假設:城市文化優于農村文化,城市社會是同質群體。這兩種研究假設都是脫離現實的[61]。城市文化與農村文化不是相互對立的關系,二者的發展互為支撐、相互聯系。城市社會需要從包括農村文化在內的各類文化中汲取優秀的文化基因,不斷豐富城市文化內涵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作為日益多元化的城市社會,各類社會群體間的經濟、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差異明顯,現代化的城市社會需要多種文化的和諧共存與相互包容。如果奢想在短時間內通過改變農業轉移人口的思想、行為、習慣、價值觀念來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一種不現實的做法。客觀承認并積極弘揚農業轉移人口在為現代化建設作貢獻的過程中展現出的寶貴精神品質,比如,信念堅定,敢闖敢試;吃苦耐勞,自強不息;誠實守信,甘于奉獻;愛崗敬業,開拓創新;艱苦創業,回報桑梓[62]。使這些優良的文化基因成為城市社會的寶貴精神財富。深入研究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群體的相互調適,幫助農業轉移人口在市民化過程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文化歸屬感,才能真正促使他們成為城市社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現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中的“信息化研究缺失”
信息化是“新五化”同步發展的紐帶。但是,現有文獻中對如何應用信息化推進市民化的研究并不多見。阻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諸多問題,都與“信息采集不足、信息流通不暢、信息利用不充分”等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問題密切相關。農業轉移人口的工作和生活都與信息化密不可分,信息技術的普及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將會從根本上改變現有的就業創業觀念和現狀,甚至會對市民化的內涵和形式產生顛覆性的沖擊。
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展望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國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核心問題,也是今后一段時期研究的熱點問題,作者認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一些新問題非常值得研究。
(一)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基礎研究
隨著新型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和交通便利化,農業轉移人口流動新規律和新特征將對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產生重要影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將對我國經濟“新常態”產生較大的沖擊,亟需研究新形勢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規模、方向、增量、結構、趨勢和效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過程中的社會保險、勞動就業、職業培訓、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務需要準確把握和科學判斷。傳統的調查統計、數據收集分析方法已無法滿足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數據需求,現有的服務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和平臺需要全面更新,而大數據技術、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和物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為此提供了全新的契機和平臺,可以對一些以前無法明確和深入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進行更加全面和透徹的研究,也可以對一些傳統研究方法難以企及的領域進行探索,發現新的規律。 (二)市民化過程中和市民化后的就業問題研究
黨和政府提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僅要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問題,而且要解決阻礙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深層次問題。市民化過程中和市民化后的就業問題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重點內容。如何增加農業轉移人口的就業機會、提升他們的就業質量和就業層次,如何兼顧經濟結構轉型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如何在市民化過程中統籌解決城鄉可持續發展,如何統籌解決“市場失靈”“政府失靈”和“培訓失靈”導致的就業問題,如何增加就業機會,如何構建就業創業保障體系、探索新型就業創業模式等都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今后研究的重點內容。
(三)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社會的全面融合研究
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社會的全面融合既是推進我國市民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市民化質量提升的重要內容。因此,如何深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社會的融合程度來提升市民化水平并消除社會隔閡與矛盾,如何應用新興信息技術研究農業轉移人口內部的亞群體并分析亞群體差異及相關因素的影響程度,如何剖析市民化過程中城市多元文化融合的各種障礙,如何了解農業轉移人口和城市居民的融合現狀及需求差異,如何構建城市群體間融合交流平臺,如何創新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融合的體制機制等是未來市民化研究的重要任務。
(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信息化研究
“信息化”是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關鍵,它既可以與城鎮化相互支撐,又可以將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互聯互通。如何通過信息化有效突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傳統障礙,如何有效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化構建切實可行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擔機制并有效降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如何構建產業優化升級信息、技能培訓信息和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的有效對接機制,如何構建不同信息主體共同參與的不同點權和邊權的、具有網絡結構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問題將非常具有研究價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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