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變革高校高級取稱評審利于增強國家科技創新能力和提升高校整體辦學水平。研究闡迷國家雙一流戰略內涵及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制度變革意義;深入剖析制約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
摘要:變革高校高級取稱評審利于增強國家科技創新能力和提升高校整體辦學水平。研究闡迷國家“雙一流”倡議內涵及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制度變革意義;深入剖析制約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效能的審前及審后制度之問題及其根源;從建設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的柔性評審制度和優化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流程及內容等方面給出可行對策。
關鍵詞:“雙一流”倡議;職稱評審制度;高等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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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高校是支撐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構件,擔負起科研與育人之責任;職稱評審則是對高校教師參與科研與育人工作績效水平的評價,優化職稱評審直接利于提升國家科技創新整體能力和高校辦學水平。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高校要“加快-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國家對高等教育的“雙一流”倡議定位要求高校在超脫舊教育體制的基礎上實現跨越式發展,走內涵式發展新路。高校應改變高校發展動力要素,推動學科結構調整和人才結構升級,切實提升高等教育辦學質量。強調高校師資隊伍建設是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高校教師評聘制度體系由來已久,決策層要在肯定既有職稱制度歷史價值的同時,坦然承認現有職稱制度在調動高校教師工作積極性方面存在明顯短板。加快高校治理體系和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推動高校在育人、科研、服務社會和傳承文明領域的水平,是踐行“雙一流”倡議的應有之義。為此,高校有必要緊扣“雙一流”倡議要點,在高校職稱制度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1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制度設計問題及其根源剖析
1.1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前的制度設計問題
高校職稱評審體系強化科研成果比重,忽視了高校教學活動與科研活動之間的實質性區別。特定教師崗的崗位本質要求是提升課堂教學質量,而非科學研究。當前的職稱評定機制則強調不論何類崗位教師,若想獲得高職稱則都需完成相應的科研任務。這就使得科研任務成為高職稱評審的制度性要求而非高等教育活動的內生性要求。部分高校采取變通手段來處理二者之間的矛盾,例如采取對教師崗職稱評定材料提出教學改革論文的要求,放松對非教改論文的數量及檔次要求。令此變革成立的假設前提是教改論文及相應的學術研究對教學活動具有間接促進作用。但在實踐中,由于全國教師數量龐大而期刊版面稀少,對職稱評審提出論文要求的直接結果是催生靠此營生的“論文產業”,這對學術研究的嚴肅性起到負面作用。
其次,繼續教育資質要求執行過程流于形式。當前高校高級職稱評審中對教師提出相應的繼續教育要求,其本意是鼓勵高校教師持續更新自我知識體系,籍此來促進課堂教學質量的提升。但在實踐運作中,多數高校教師只能按上級主管部門指定教學內容來接受繼續教育,缺乏必要的自主選擇權;其學習內容與教師的研究方向和教學內容關聯度不高,部分老師的知識及理論水平即便覆蓋該學習內容,亦須被強制接受該繼續教育。繼續教育資質內涵的質變減少教師收入并浪費其時間,高校職稱評審制度設計者需要認清脫離制度設計本意的制度形式的改革迫切性,推動繼續教育與職稱評定脫鉤。
1.2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后的制度設計問題
高校職稱制度配套評估考核機制缺乏負反饋。現有評估體系只評估教師在一定時期內的教學及科研成果,并據此來授予教師相應職稱。加之部分高校為減少職稱管理成本,采取"評聘不分,評聘一體”的實施方案,一旦獲得相應高職稱即被聘為相應職級。這就導致部分獲得高職稱教師缺乏進一步開展教創新及科研活動的積極性。高校職稱制度的動態化管理缺位直接導致職稱檔次與教師當前的能級水平不相匹配,讓職稱成為教師的歷史“功勛章”而非現時績效的“溫度計"。部分教師由此產生取得高級職稱即等價于獲得高收入保障的錯誤想法,諸如人浮于事、論資排輩等不良現象由此進一步滋生蔓延。
2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評審制度變革思路
2.1建設高校教師崗高級職稱的柔性評審制度其一,高校應建立高職稱依法降級制度。高校應建立能力與職稱相匹配的柔性高級職稱制度體系。“雙一流”倡議要求高校在吸收世界高水平大學師資管理制度成果基礎上設計職稱制度,提升制度的柔性水平,確保高校教師的職稱檔次與其一定階段內的能力與績效水平相匹配。針對績效與職級不匹配問題,高校應當采取高級職稱的靈活聘用制,在將將各類職稱內部劃級基礎上對特定職稱提出相應的科研與教學任務要求。對不能完成相應任務量的高職稱教師實施降級制度,即教授一級可降為教授二級,教授三級降為副教授一級:反之亦然。
這一制度設計使得高職稱教師在績效驅動下跨類跨級全方位流動,不僅令高職稱有持續科研動力,且可幫助高校自動淘汰占位但不進取的教師,提升高校向“雙一流”進軍的動力。其二,高校應建立高職稱破格提級制度和臨時授予制度。
因受職稱資質限制,具有較強學術實力和科研精力的中青年教師無法申報高級別課題,這不僅制約中青年教師才智發揮,且影響高校獲得政府科研資助額和高水平學術成果發表的能力。針對此問題,為支持中青年教師及其他低職稱教師獲取申報各類科研項目所必須的資格條件,高校需建立高職稱臨時授予制度。高職稱特殊授予制度可令那些不具備高職稱的教師獲得暫時的高職稱資格,以滿足課題申報要求;若該課題獲立項支持,則高校應將臨時高職稱確認為正式高職稱,并在一定期限內享有高職稱相應待遇。此舉可鼓勵那些有科研意愿的低職稱教師積極參與高端科研活動,并將其創新性思維及實驗設計注入高校科研體系,推動高校科研跨越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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