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 要:本文采用季度數據分析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發現自2013年民營銀行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以來,我國銀行業的市場結構競爭程度并未發生明顯變化,仍然處于較低水平。建議通過增
摘 要:本文采用季度數據分析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發現自2013年民營銀行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以來,我國銀行業的市場結構競爭程度并未發生明顯變化,仍然處于較低水平。建議通過增量改革,繼續降低我國銀行業市場集中度,促進銀行業的競爭;完善相關法律和監管制度,規范銀行市場退出機制;建立和發展存款保險制度。
關鍵詞:銀行業;市場結構 經濟職稱論文發表
一、銀行業市場結構的理論基礎和實證模型

關于銀行業競爭程度的衡量方法一般有兩大類。一類是結構性的衡量方法,另一類是非結構性衡量方法。
(一)結構性方法
這類方法基于對產業組織結構的分析,提出結構—行為—績效(SCP)的傳導模式,認為銀行高集中度會提高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進而提高銀行的績效。而有效結構假說(ESH)認為:市場上高效率企業由于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生產技術獲得高回報,然后使其規模和集中度擴大。兩種理論都認為銀行業集中度和利潤正相關。市場結構的結構性衡量指標包括:市場集中度、赫芬達爾指數、熵指數、市場份額以及基尼系數。本文采用市場集中度CRn和赫芬達爾指數HHI。
集中度(CRn):本文所用的CR4是我國最大的四家銀行的資產占銀行業總資產的比率。
其中,N表示行業中的銀行數量,n表示資產規模最大的銀行數量。
赫芬達爾指數(HHI):每家銀行的資產所占行業總資產的份額的平方和,本文所取樣本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和十一家滬深上市股份制商業銀行。
其中,Si表示第i家銀行的資產份額。
結構性的度量方法并不完美,首先銀行市場勢力和經濟利潤無法準確得到,其次不管是SCP理論還是ESH理論都認為銀行集中度與銀行業利潤正相關,這與大量實證研究結論相去甚遠。歐朝敏(2011)認為不管市場上銀行數量多少,銀行都可根據情況采取競爭或者合謀。楊天宇等(2013)認為高集中度未必意味著銀行具有強大的市場勢力,監管部門對銀行的準入管制、價格控制以及經營范圍的限制都會影響銀行業的競爭程度。
(二)非結構性方法
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可競爭性理論(CMT)認為市場的競爭度來自于潛在的壓力而非一定來自于市場結構。其主張運用非結構性方法,即主要包括PR法、BL法以及Iwata法。其共同點是這三種方法都沒有運用明顯的市場信息。Panzar Rosse模型是Rosse 和Panzar提出的非結構化的衡量方法,該方法通過考察銀行的收益與投入價格的變動彈性來度量銀行所處的市場結構。這種方法要求每個銀行的投入產出數據,更全面地引入微觀基礎。BL方法建立在銀行利潤最大化的基礎上,通過衡量銀行的價格和邊際成本之間的差距來判斷銀行業市場的競爭程度。BL方法相對于PR法準確率較低。Iwata指標通過比較銀行業的總產量對單個銀行產量的彈性大小來衡量銀行市場的競爭程度。銀行所處的市場壟斷程度越高,單個銀行的產量變化對行業總產量的影響越大。Iwata方法要求各個銀行具有同質性。
因為PR法綜合了行業和個體銀行因素,理論基礎更穩健,故本文采用PR法衡量銀行業市場結構。PR的使用需在均衡的市場中進行,通過定義銀行收入和投入要素價格的變動彈性之和即H指數來反映銀行業的競爭程度。其理論邏輯如下:如果銀行處于完全競爭的環境下,當外生的投入要素價格上升一定的比例,由于其產量將保持不變,那么銀行的收入會上升相同的比例,收入上升的比例除以投入要素價格上升的比例為1。H≤0,表示需求大于供給的共謀壟斷市場;在0 其中,*代表均衡狀態的值。
模型:InTAR=α+β1InLE+β2InKE+β3InFE+γ1InDT+γ2InST+ε
其中,TAR代表總收入與總資產比率;ROA代表總資產收益率;LE代表勞動成本即管理費用與員工數比率;KE代表資本成本即非利息支出與平均資產比率;FE代表資金成本即利息支出與總存款比率;DT代表凈貸款與總資產比率;ST代表所有者權益與總資產比率。H=β1+β2+β3。
均衡性檢驗方程:InROA=α+β1InLE+β2InKE+β3InFE+γ1InDT+γ2InST+ε
二、實證結果和分析建議
(一)數據來源和樣本選取
本文數據時間跨度自2009第四季度到2013第三季度;樣本范圍包括四家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和11家上市商業銀行;數據來源為中國金融年鑒、銀監會年報和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以及國家統計局網站和新浪財經網站等。15家樣本銀行資產占我國銀行業總資產90%以上,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二)回歸結果與分析
由表4CR4指標可知,根據貝恩準則判斷中國銀行業的集中度處于中下集中寡占型與低集中寡占型之間,趨勢上銀行市場集中度表現了明確的下降趨勢。從表3HHI可知,最近四年我國銀行業的市場集中度逐季下降,四大行所占份額趨勢性下降。總之,我國商業銀行市場集中度有所下降但仍頗高。盡管高壟斷和高集中度并存,國有銀行的效率卻相對較低,這并不符合產業組織理論SCP(結構—行為—績效)假說和有效結構假說(ESH),說明我國銀行業缺乏規模效率、經營低效。
由表1可以看出,從2009年第四季度到2013第三季度根據PR法測算的H指數反映出,中國銀行業市場結構沒有明顯的變化趨勢,仍然處于壟斷程度較高的壟斷競爭階段。傳統產業組織理論認為銀行市場競爭程度與銀行數量正相關。根據銀監會年報,2012年底,我國銀行法人機構3747家,2013年底,銀行法人機構增至3949家。市場集中度有明顯的降低,但是H值并無明顯增加,說明我國銀行業競爭程度并無顯著增強。H指數和HHI指數缺乏有效的同步變動也說明集中度并不能單獨準確刻畫我國銀行業市場的競爭程度,還需要結合更多的指標綜合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