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實施一年后,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基于近年全國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以及共享單車等交通方式的交通事故數
摘要:《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實施一年后,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诮耆珖鞘械缆冯妱幼孕熊嚒⒆孕熊囈约肮蚕韱诬嚨冉煌ǚ绞降慕煌ㄊ鹿蕯祿?,從電動自行車整體交通安全形勢,事故量與保有量、區域的關系,交通事故時空分布特征,事故傷亡人員的人數變化、受傷部位以及年齡等方面總結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特征。探究造成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以及死亡事故的主要成因包括未按規定讓行、違反交通信號通行、逆行、酒后駕駛等。最后,分別從騎行者安全教育、法律法規、車輛管理、執法、道路管理等多角度提出改善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與交通秩序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交通安全;交通管理;電動自行車;事故成因;改善對策
0引言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交通擁堵加劇,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便捷、靈活的短距離出行方式深受人們喜愛。根據電動自行車協會數據,截至2020年11月,電動自行車銷量超過3000萬輛,社會保有量接近3億輛。然而,電動自行車在為人們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給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帶來挑戰,根據公安部數據,2018—2020年全國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共造成7642人死亡、66861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達1.2億元。鑒于中國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繁、通行秩序差、超標車多、使用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部分政府明令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引起廣大市民不滿。

1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特征
城市道路上,電動自行車成為僅次于小型客車、摩托車,排名第三的交通事故肇事方式。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導致的交通事故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總量中約占10%,相當于每10起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有1起是電動自行車肇事導致的。與其他非機動車相比,電動自行車肇事導致的交通事故量是自行車的8倍。
1.1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連續5年出現同比增長
城市道路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在事故總量中的占比雖然不足兩成,但其近五年交通事故的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6.03%,遠超機動車的3.76%。而超過75%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是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同時,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不僅連續5年(2016—2020年)出現增長,且增長幅度較大,其年平均增長率高達17.17%,遠超其他交通方式(見圖1)。
1.2華南、華東地區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量較大
2020年,華東、華南地區發生的城市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均超過3000起,分別占全國城市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總量的30.6%和23.7%(見圖2)。全國城市超過50%的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集中在華東、華南地區,這與其地理條件以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較大相關。2020年,廣西、河南、浙江三省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量排名前三,分別占全國的10.4%,8.6%和8.4%。并且上述三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均位居全國前列。同時,廣東、湖北、江蘇、山東、安徽等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省的城市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也超過了800起。
2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交通事故傷亡特征
2.1電動自行車死亡人數近10年首次出現下降
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受傷害群體,其死亡比例與死亡人數增長率遠高于其他非機動交通方式。文獻[6]研究表明,2016年電動自行車死亡事故中因顱腦損傷致死的比例最高。同時經驗證,未按規定佩戴頭盔這一行為雖不會對事故率產生直接影響,但卻能深刻影響事故中電動自行車騎行人的受傷程度和死亡率[7]。因此,2020年公安交管部門開始在全國推行“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倡導電動自行車騎行者佩戴安全頭盔,并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因頭部損傷致死的比例與2016年相比下降了15個百分點,同時2020年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死亡人數出現了近10年來的首次下降,下降比例達到2%(見圖5)。
2.2近30%的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造成騎行者多部位受傷
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中騎行者多部位受傷、頭部受傷以及下肢受傷較多,其中多部位受傷占比最高,達到28.67%,頭部受傷與下肢受傷分別占比23.93%和20.99%,其他部位受傷占比相對較低(見圖6)。這與電動自行車的車型條件相關,電動自行車普遍沒有設置防護罩板,在電動自行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電動自行車因自身穩定性不足容易發生側翻,加之騎行者因缺少防護裝置的緩沖,因此在摔倒時容易造成多部位受傷。
2.3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多集中在中老年人
相比共享單車事故傷亡人員的年齡分布較為平均,電動自行車事故的傷亡群體與自行車相似,主要集中在中老年人,51~60歲人群傷亡數量最大,占比為24.5%;其次是60歲以上及41~50歲人群,占比分別為20.6%和20.3%(見圖7)。同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16周歲以下的人群禁止駕駛電動自行車,但涉及0~15歲的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仍占2.1%。
3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3.1騎行者未按規定讓行、違反交通信號通行、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是主要事故
成因從交通事故違法成因看,電動自行車2018—2020年交通事故成因占比變化不大。具體來看,近三年引起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的原因與自行車、共享單車等其他非機動車相似,未按規定讓行、違反交通信號、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較為突出,導致的事故占比分別為16.22%、15.72%、14.13%(見表1)。
3.2騎行者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酒后駕駛是死亡事故主要成因
從2018—2020年電動自行車死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來看,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酒后駕駛是導致駕駛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未按規定讓行、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死亡事故分別占16.76%和17.25%。酒后駕駛造成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比例雖然不足6%,但其導致死亡的比例卻高達10.79%,是造死亡事故的第三大違法成因(見圖8)。
4對策建議
基于前文對電動自行車事故特征及其成因的分析,不難發現解決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的關鍵在于騎行者和各部門的共同努力。4.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與駕駛技能培訓,強化騎行安全意識通過廣播、互聯網等媒介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以群眾易于、樂于接受的形式讓交通安全意識深植心中,提高群眾懂法、守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建議相關部門結合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案例以及突出違法行為,開發線上培訓課程,加強對騎行者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培訓,并舉行線上考試,有條件的城市可考慮在為車輛登記上牌時進行線下技能考試。
4.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違法成本,加強保護措施
建立交通違法信息通報機制,將電動自行車嚴重違法行為納入信用登記和社會福利管理系統內,實施聯合懲戒等方式提高交通違法成本,進一步促進騎行者規范騎行。出臺相關規定強制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并將因未帶頭盔加重交通事故傷亡情況的,予以認定相關事故責任。設置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年齡上限,逐步降低電動自行車騎行者中老年群體的比例。
5結語
“新國標”時隔19年的修訂以及“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體現了近年來對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的關注。本文從電動自行車事故出發,結合2010—2020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數據,匯總分析電動自行車發展現狀及事故成因,研究剖析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特征。根據數據分析結果可以看出,“新國標”實施后的第一年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形勢并未得到有效緩解,基于此,本文針對目前電動自行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針對性對策建議。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與人、車、路以及環境存在密切關聯,未來有待對道路、環境等因素開展更系統的分析,例如可以考慮雙向非機動車道對電動自行車事故的影響、“新國標”背景下不同城市的具體實施方案對其事故的影響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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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昊1,趙琳娜2,戴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