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關于開展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亭湖區、鹽都區、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鹽南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的通知》(鹽政發〔2022〕3號)和《鹽城市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鹽知發〔2022〕14號)精神,現就開展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住所在市區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其他組織;權利人地址在市區的個人。
二、申報事項
(一)知識產權創造
1.鼓勵發明專利創造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獲得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按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不含年費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費)的25%給予資助。
申報單位提供:發明專利授權清單、專利證書、繳費憑證。
2.鼓勵實施專利商標海外布局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經專利合作條約(PCT)或其他途徑,2022年度獲得國(境)外授權、在申報時仍處于有效階段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按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不含年費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費)的25%給予資助,涉外專利如獲得多個國家專利授權的,每件最多資助進入10個國家或地區。
申報單位提供:國(境)外發明專利授權清單、已入選“全國專利文獻服務網點”的檢索單位出具的法律狀態檢索報告原件的掃描件(出具日期不得早于申報日期)、授權證明文書復印件及中文譯本、相關繳費憑證及中文譯本等證明材料。
對2022年度新獲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數量達2件、延伸國總數達10個國家或地區的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證及中文譯本、延伸國總數等證明材料。
3.鼓勵培育地理標志商標(產品)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獲批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申報主體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權利人,按每個產品給予20萬元獎勵,同一產品不重復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獲批文件;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證。
(二)知識產權運用
4.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建設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通過貫徹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績效評價或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通過績效評價或認證的認定文件。
對2022年度獲批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認定文件。
5.實施知識產權價值提升行動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實施市級知識產權倡議推進計劃項目并通過評審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2022年度實施市級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并通過評審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20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通過項目評審的文件。
6.鼓勵省級以上園區創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獲批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認定文件。
7.鼓勵和表彰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和商標權利人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獲得省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專利權人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對2022年度獲得國家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專利權人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對2022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保護的權利人,按每件商標給予50萬元支持。
申報單位提供:國家專利獎、省專利獎授獎文件;中國馳名商標認定文件。
(三)知識產權保護
8.支持知識產權依法維權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重點行業形成的風險評估或預警報告經評審認可的,給予所屬行業組織10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行業組織批復文件,開展重點行業風險評估或預警報告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2022年度在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中勝訴的本市高新技術企業,根據生效的行政裁決或司法判決等法律文書,按核定后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實際維權費用,給予50%的維權資助,單項資助最高5萬元,同一企業每年國內維權案件資助最高10萬元、國外維權案件資助最高20萬元。
申報單位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專利案件生效的行政裁決或司法判決(裁定)文書復印件、專利案件費用原件及復印件、法律服務委托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9.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對2022年度經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聯合認定的市級“正版正貨”承諾推進計劃項目,每項給予3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認定市級“正版正貨”承諾推進計劃項目承擔單位的文件。
(四)知識產權服務
10.推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學校建設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承擔市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項目的,給予3萬元獎勵。
對2022年度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企事業單位,給予10萬元獎勵。
對2022年度承擔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和示范學校項目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和示范學校認定文件;市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無需申報,由各區直接納入獎勵范圍。
11.培育優質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本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獲評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或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同時獲評的,不重復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或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認定文件。
對2022年度滿足當年代理本市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00件且獲發明專利授權40件、專利電子申請率達100%、年專業服務收入超過100萬元、有2名專利代理師且3名以上其他工作人員條件的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獎勵10萬元。
申報單位提供: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和授權通知書、專業服務收入的憑證、代理師和其他工作人員證明文件。
對專利代理機構(不含分支機構)2022年度每增聘用1名新擁有專利代理師資格的人員,給予代理機構一次性補貼2萬元。
申報單位提供:聘用新擁有專利代理師的證明文件和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
對2022年度通過《專利代理機構服務規范》《商標代理服務規范》等知識產權貫標績效評價或認證的,給予2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通過貫標績效評價或認證的證明文件。
12.支持知識產權運營項目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機構投保知識產權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資助,單筆最高1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資助不超過2萬元。
申報單位提供:知識產權保險保單和發票。
13.支持知識產權研究會或協會發揮作用
申報條件及激勵標準:對2022年度成立并開展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調查、培訓、交流等活動的知識產權研究會或協會,經評審后,單個項目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
申報單位提供:知識產權研究會或協會批復文件,開展相關活動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流程
亭湖區、鹽都區、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鹽南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本地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工作。市直企事業單位、個人或其他組織向住所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申報。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應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書(見附件);
2、申報主體資格證照復印件;
3、相關證明材料。
五、時間安排
亭湖區、鹽都區、大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鹽南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申報材料的受理和初核,并將《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匯總表》(見附件)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促進處,《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匯總表》的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
六、有關要求
1.強化組織。請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工作,加強業務指導,確保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應報盡報、應獎盡獎。
2.簡化程序。本次申報簡化流程、分批兌現。
3.嚴格審核。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確保申報主體所提交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七、其他說明事項
1.申報主體所提交的證明材料和繳費憑證上的主體信息必須一致,如因變更名稱而導致信息不符的,須同時提交登記主管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通知書等證明材料。
2.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和復印,需經申報人本人簽名或申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后,方可報送。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規范,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不良信用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記入信用檔案。
3.申報主體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亭湖區、鹽都區、大豐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報送申報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4.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應將申報材料、申報匯總表按時報送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促進處。
5.激勵措施適用于市區范圍,激勵金額市、區財政按五五比例分擔。
附件:1.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書
2.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清單
3.國(境)外發明專利授權清單
4.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匯總表
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鹽城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
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書
轉載來源:鹽城市人民政府
《鹽城市:關于開展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措施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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